[中报]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 : 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01:49:21 中财网

原标题: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 : 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



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中期报告

202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2年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0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0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9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9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0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1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5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2 存放地点 .................................................................. 48 12.3 查阅方式 ..................................................................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
基金主代码01129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4月7日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61,076,300.8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把握债券、股票市场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长期通过战略资产配置, 利用股债长期负相关特征获取相对稳定的收益,中短期根据内部股 债相对风险溢价和预期收益模型,结合市场观点动态调整各大类资 产的投资比例,把握市场时机,获取超额收益。严控信用风险,不 过多下沉信用;股票投资追求安全边际,慎用衍生品。具体包括:1、 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4、普通 债券投资策略;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7、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8、融资业务投资策略;9、信用衍生品投资策 略。详见《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 ×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席晓峰石立平
 联系电话010-63211122010-636391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95595 
传真010-66159121010-6363913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B座43层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04100033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李晓鹏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ciccfund.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 贸大厦B座43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7,865,358.66
本期利润-9,177,848.1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7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7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8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614,538.3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2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58,187,027.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821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7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74%0.11%2.33%0.33%-1.59%-0.22%
过去三个月0.95%0.11%2.12%0.42%-1.17%-0.31%
过去六个月-3.86%0.24%-1.93%0.45%-1.93%-0.21%
过去一年-2.30%0.22%-3.26%0.38%0.96%-0.1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79%0.20%-2.60%0.36%0.81%-0.1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04月07日,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及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基金”、“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全资股东,是首家通过发起设立方式由单一股东持股于为国内外机构及个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中金基金充分发挥母公司品牌及资源优势,持续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中金基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26层05室,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41只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914.35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董珊 珊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 4 月15日-16年董珊珊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人 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李亚 寅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2年 5 月13日-9年李亚寅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恒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总 监、投资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部投资风控经理。现任中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邱延 冰本基金基 金经理、 中金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 经理2021年 4 月7日2022年 4 月15日19年邱延冰先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外汇 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战略研究处研究 员,投资一处投资经理,投资二处副处长、 处长(期间外派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副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监);丝路基金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 副总监(主持工作);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高懋本基金基 金助理2021年 4 月19日2022年 4 月22日5年高懋女士,经济学硕士。2016年加入中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部基金经理 助理。
注:1、上述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的离任日期、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不存在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形。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呈牛陡走势,短端信用利差极度压缩。去年涨幅较大的新能源等成长板块自年初持续回调,直至4月底触底后大幅反弹至年初水平。新能源板与汽车板块仍然保持强势。结合基本面和市场供需及股债性价比,中金恒远适度拉长了债券久期和杠杆,债券部分随着市场收益率下行而获得了较好的资本利得;权益端均衡配置,主要布局了新能源、科技、基建和消费复苏相关板块。

宏观经济方面,上半年深圳、上海、北京相继发生疫情,对经济形成较大冲击。但是随着积极抗疫取得胜利、稳增长政策持续出台,上半年经济数据逐步改善,中长期贷款数据超预期连续上行,制造业投资保持韧性,消费数据自疫情期间有很大改善,地产投资仍在底部,基建投资稳健。尽管上半年经济数据表现尚可,但是断贷风波发酵,疫情反复以及美联储持续加息,内外因素叠加对消费恢复、出口、投资仍有较强压制,因此二季度尽管股票大幅反弹,债券仍然表现强势,具有资金面和基本面支撑。政策端一直坚持稳抓落实,基建投资有空间也有资金但是主要看项目是否充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未来关注,中美博弈加剧,俄乌冲突未决,全球政治、经济、能源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恒远仍将以稳健的自上而下分析方法进行资产配置。债券方面,紧密围绕基本面的变化进行布局,短端收益率处于绝对低位,信用利差持续压缩空间较小,因此适度提高债券久期策略,增配利率债和高评级债券,适度增加波段,减持已无利差的信用债,杠杆保持稳健。权益投资端将秉承自上而下研判为主,自下而上挖掘为辅,捕捉景气板块轮动机会。具体板块方面,重点关注新能源、半导体等科技类板块的估值性价比和技术变革进展;上游的商品以及传统能源仍然可能催生通胀投资逻辑;需求方面的眼点仍在国内,美国加息仍然可能冲击全球风险偏好。转债方面,尽管当前市场溢价率较高,但是优质小盘的先进制造企业,为转债市场持续提供优质标的,因此更加适合结合转债条款进行自下而上的个券挖掘。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总经理、分管运营领导、投研部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中期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561,877.1912,785,592.36
结算备付金 456,490.331,470,532.85
存出保证金 34,525.0938,016.59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89,155,458.55195,742,178.05
其中:股票投资 12,002,892.8041,401,178.0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77,152,565.75154,341,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132,651.499,816,796.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1,673,040.28
资产总计 190,341,002.65221,526,156.9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1,777,400.57-
应付清算款 -0.13
应付赎回款 126,528.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5,759.58150,377.74
应付托管费 19,829.9528,195.8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1,327.7012,394.6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113,128.09219,991.37
负债合计 32,153,974.80410,959.74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61,076,300.86216,464,755.51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2,889,273.014,650,441.71
净资产合计 158,187,027.85221,115,197.2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90,341,002.65221,526,156.96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821元,基金份额总额161,076,300.8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4月7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8,091,119.401,677,204.82
1.利息收入 253,962.70970,290.4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72,312.7347,097.11
债券利息收入 -603,295.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1,649.97319,897.84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032,592.64-155,560.8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9,707,059.60-220,524.0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2,607,769.22-4,490.2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66,697.7469,453.3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6.4.7.20-1,312,489.46862,475.2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1,086,728.72555,052.11
1.管理人报酬6.4.10.2.1766,105.91398,518.03
2.托管费6.4.10.2.2143,644.8974,722.12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52,182.3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2,182.38-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8,533.1479.63
8.其他费用6.4.7.23116,262.4081,732.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9,177,848.121,122,152.7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77,848.121,122,152.7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177,848.121,122,152.71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 金净值)216,464,755.51-4,650,441.71221,115,197.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金净值)216,464,755.51-4,650,441.71221,115,197.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55,388,454.65--7,539,714.72-62,928,169.37
(一)、综合收益总额---9,177,848.12-9,177,848.12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55,388,454.65-1,638,133.40-53,750,321.25
其中:1.基金申购款22,090.67--270.7621,819.91
2.基金赎回款-55,410,545.32-1,638,404.16-53,772,141.16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金净值)161,076,300.86--2,889,273.01158,187,027.8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4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 金净值)215,421,510.68--215,421,510.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 金净值)215,421,510.68--215,421,510.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867,980.06-1,122,831.751,990,811.81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2,152.711,122,152.71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867,980.06-679.04868,659.10
其中:1.基金申购款867,980.06-679.04868,659.10
2.基金赎回款----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 金净值)216,289,490.74-1,122,831.75217,412,322.4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7日证监许可[2020]3084号文注册,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基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规则、《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本基金通过中金基金直销柜台、中金基金网上直销平台、光大银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共同销售,募集期为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2日。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1年 4月 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215,421,510.68份(含利息转份额93,026.71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合同和《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6.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文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中涉及的变更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其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自2022年度起执行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2022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a)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应当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基金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22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基金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基金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5,742,178.05元。

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7,414,038.28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1月1日,本基金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本基金根据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编制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未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2014]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4)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6)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对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含)以后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561,877.19
等于:本金561,453.69
加:应计利息423.50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561,877.19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1,395,332.09-12,002,892.80607,560.7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38,967,083.71466,856.6239,480,218.9246,278.59
 银行间市场136,376,486.431,445,346.83137,672,346.83-149,486.43
 合计175,343,570.141,912,203.45177,152,565.75-103,207.84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86,738,902.231,912,203.45189,155,458.55504,352.87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期货合约。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权投资。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权投资。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债权投资。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债权投资。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8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12,388.24
其中:交易所市场8,814.20
银行间市场3,574.04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100,739.85
合计113,128.09
6.4.7.10 实收基金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216,464,755.51216,464,755.51
本期申购22,090.6722,090.6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55,410,545.32-55,410,545.32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161,076,300.86161,076,300.86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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