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5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分别持有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61%)的高级管理人员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计划分别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5%)。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份,其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在按本计划实施期间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刘世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张海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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