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PR沪建债 (127026):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PR沪建债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中期报告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2022年) 二〇二二年八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中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本年度报告披露的重大风险与公司上一期披露的重大风险相比无重大变化。 (一)与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银行利率上调或发生通货膨胀,则公司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水平将发生变化。 2、偿付风险 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本公司不能产生预期的回报和现金流,进而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影响公司债券本息和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无法保证公司债券会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二)与公司行业相关的风险 1、产业政策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及经营管理业务,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基础设施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项目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三)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1、公用事业价格水平和调整程序的风险 本公司水务、路桥等业务的收费受公用事业价格水平和调整程序的限制。公共事业的收费标准较低,而该标准及其调整均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召开价格听证会确定。因此,该收费标准能否随物价的上涨而及时调整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城市公用事业收费的及时性与价格水平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情况。 2、项目建设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一般需要数年方可建成并产生效益。同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目录 重要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6 三、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 7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 7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 8 六、 公司治理情况 ........................................................ 10 第二节 债券事项 ................................................................................................................. 11 一、 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 11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5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16 四、 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6 五、 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 17 六、 公司债券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7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 18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8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8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 18 四、 资产情况............................................................ 19 五、 负债情况............................................................ 20 六、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 21 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 22 八、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 22 九、 对外担保情况 ........................................................ 23 十、 关于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 23 十一、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 23 十二、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 23 第四节 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24 一、发行人为可交换债券发行人 ................................................ 24 二、发行人为非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 ........................ 24 三、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 ............................................ 24 四、发行人为其他特殊品种债券发行人 .......................................... 24 五、其他特定品种债券事项 .................................................... 24 第五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 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5 财务报表 ......................................................................................................................................... 27 附件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 .................................................. 27 释义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三、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对发行人的股权(股份)质押占控股股东持股的百分比(%):0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名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有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实 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的披露至最终自然人、法人或结构化主体) 控股股东为机关法人、国务院各组织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以外主体的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变更 √发生变更 □未发生变更
(二)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数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1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数5.56%。 (三)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发行人董事长:蒋曙杰 发行人的其他董事:陈庆江、杨茂铎、景逸鸣、王春华、万大宁、纪康文、孟惠华 发行人的监事:田赛男、章建军、黄吉 发行人的总经理:陈庆江 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张义澎 发行人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樊仁毅、何刚强、施斌、胡欣、周丽贇、季倩倩 五、 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 (一) 公司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 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市场营销策划,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产品(或服务)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集中在四个板块:一是路桥板块,主要负责上海市越江设施、高速公路等大型市政交通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二是水务板块,包括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的原水与自来水供应、防汛排水及污水处理等;三是环境板块,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清运、中转运输和处理处置业务,以及城市环境治理与保护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四是置业板块,包括成片土地开发、旧区改造、历史风貌保留保护、超高层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 (3)经营模式 ○1路桥板块:路桥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路桥板块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越江设施、快速路网、高速公路、内河航道等大型市政交通设施,按业务是否收费分为收费路桥业务和其他非收费路桥业务。其中收费路桥项目可以分为经营性收费还贷高速公路和政府收费还贷高速公路。 ○2水务板块:上海城投水务业务主要负责上海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的原水供应,自来水制水、输配和销售服务,雨水防汛、干线输送、污水输送和处理、污泥处理,以及供排水投资、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公司的水务产业链完整,主要涉及原水制作、自来水生产、管网建设、自来水销售(即供水业务)、排水业务(含污水处理)、实业收入(包括工程施工、水表销售)等。此板块主要由子公司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 ○3环境板块:公司环境板块聚焦环境主业,环保业务基本覆盖了环境核心产业及其产业链,并且逐步拓展了全国其他城市的环境保护市场,在垃圾处理能力和服务范围方面,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以 BOT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在项目初期发行人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置业板块:置业业务主要负责城市保障性住房、成片土地开发、旧区改造、历史风貌区保护、住宅和商业地产开发、超高层建筑等项目的经营。公司的置业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运营,其中前二者业务主要为保障性住房开发,部分涉及商品房领域,开发模式包括自主开发和合作开发;后者主要为上海中心大厦的建设和运营实体。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包括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等,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可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性披露能够反映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行业经营性信息 (1)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三五”时期,我国基础设施网络布局持续完善,整体质量显著提升,在较短时期内发展形成超大规模基础设施网络,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以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作出明确安排。 上海市是我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是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之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基本框架。近几年,上海市经济实力始终表现出极强水平,经济总量维持全国城市首位,上海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建设,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在水务行业方面,经过多年规划建设,上海市已基本形成“两江并举、集中取水、水库供水、一网调度”的原水供应格局,全市集约化供水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排水保障体系,努力实现“防汛排水安全可靠、污水治理全面提升、排水管理智能高效”的目标。在环境整治方面,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不断增长,“十四五”期间,上海将聚焦污水污泥和固废处置、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等方面,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在住房改善方面,上海将以住有宜居为目标,重点发展租赁住房,坚持租购并举;平稳发展商品住房,落实长效机制;协调发展保障性住房,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更新发展存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更好服务人民城市建设。在交通建设方面,上海将持续完善以“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超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实现上海中心城 60分钟可达毗邻城市,主要枢纽 120分钟可达长三角主要城市,实现国际航运中心世界一流、区域一体化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全国领先、综合运输服务品质一流、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仍需不断提升品质,城市公共服务供给和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上海的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 (2)公司的行业地位和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自 1992年成立以来,上海城投着力发挥上海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企业集团、重大项目建设主体和城市安全运营主体作用,聚焦路桥、水务、环境、置业四大业务板块。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进程中,出色完成 270余项市重大工程的投资建设任务,基本建成枢纽型、功能型、网络化的基础设施。近年来,公司投资建设了许多重大项目,遍布各大板块,充分体现了发行人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根据上海城市规划新一轮发展的要求,公司已经形成路桥、水务、环境、置业等四大业务板块,在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城市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3.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变化对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公司关于业务发展目标的讨论与分析 1.结合公司面临的特定环境、所处行业及所从事业务的特征,说明报告期末的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对标上海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传承“创新、专业、诚信、负责”的发展理念,秉承“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愿景,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内涵、新要求,把上海城投的改革创新发展放在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对上海城投的功能定位,坚定不移推进“集团化、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改革,着力打造“卓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努力成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城市发展补短板、超大城市安全运行、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骨干力量。 2.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业务,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 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政策信息的收集与研究,及时了解和判断政策的变化,以积极的态度适应新的环境。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对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予以充分考虑,并在现有政策条件下加强综合经营与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自身的积累,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政策变动风险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六、 公司治理情况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是 √否 (二)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及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企“三重一大”决策。根据规定,发行人不得无偿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公司不得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协议;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公司与相关企业的正常关联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以抵消,关联交易不得损害交易的公平性,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发行人上述往来借款、拆借等非经营性资金占款,将通过年度审计报告及年报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三)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四)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第二节 债券事项 一、 公司信用类债券情况 (一) 结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有息债务余额 118.24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 116.00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98.11%;银行贷款余额 2.24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1.89%;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0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0%;其他有息债务余额 0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0%。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 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116.0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0亿元,且共有 21亿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2年下半年到期或回售偿付。 (二) 债券基本信息列表(以未来行权(含到期及回售)时间顺序排列)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二、 公司债券选择权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选择权条款 √本公司的债券有选择权条款 债券代码:152274.SH、1980272.IB 债券简称:19沪建 01、19沪建债 01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代码:152275.SH、1980273.IB 债券简称:19沪建 02、19沪建债 02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代码:152427.SH、2080061.IB 债券简称:20沪建 01、20沪建债 01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代码:152738.SH、2180023.IB 债券简称:21沪建 01、21沪建债 01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代码:152739.SH、2180024.IB 债券简称:21沪建 02、21沪建债 02 债券包括的条款类型: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可交换债券选择权 □其他选择权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触发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三、 公司债券投资者保护条款在报告期内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均不含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公司的债券有投资者保护条款 四、 公司债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未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的债券在报告期内使用了募集资金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代码:152738.SH、2180023.IB;152739.SH、2180024.IB
五、 公司信用类债券报告期内资信评级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报告期内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担保、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088033.IB
债券代码:127026.SH、1480474.IB
债券代码:152274.SH、1980272.IB;152275.SH、1980273.IB;152427.SH、2080061.IB;152428.SH、2080062.IB;152738.SH、2180023.IB;152739.SH、2180024.IB
第三节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标准无保留意见 □其他审计意见 √未经审计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变更、更正的类型及原因,并说明是否涉及到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及变更、更正对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科目及变更、更正前后的金额,涉及追溯调整或重溯的,还应当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 12月 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号”)的要求,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前两项内容自 2022年 1月 1日起施行,后一项自公布日起施行。本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解释 15号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报告期内新增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新增的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报告期末总资产任一占合并报表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减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减少的子公司上个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上个报告期末总资产占上个报告期合并报表 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四、 资产情况 (一) 资产变动情况 公司存在期末余额变动比例超过 30%的主要资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1)应收票据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100.00%,主要原因系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少; (2)应收账款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 37.57%,主要原因系水务板块水费及排水费应收账款增加,环境板块垃圾运输处置业务应收账款增加; (3)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 938.5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4)开发支出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 34.25%,主要原因系本期研发项目开发支出增加。 (二) 资产受限情况 1. 资产受限情况概述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 单项资产受限情况 单项资产受限金额超过报告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百分之十 □适用 √不适用 3. 发行人所持重要子公司股权的受限情况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重要子公司股权截止报告期末存在的权利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负债情况 (一) 负债变动情况 公司存在期末余额变动比例超过 30%的主要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发生变动的原因: (1)应付票据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71.05%,主要原因系偿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68.67%,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2021年末计提的应付薪金; (3)应交税费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32.56%,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上期计提相关税费所致; (4)应付股利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 746.57%,主要原因系置业板块、环境板块计提现金股利;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30.48%,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中期票据及归还借款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末较上年末变动比例为-51.61%,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超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二) 报告期末存在逾期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 □适用 √不适用 (三)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报告期末存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的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 报告期初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总额:877.06亿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总额 945.07亿元,有息债务同比变动 7.75%。 2.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有息债务中,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 216.00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22.86%,其中 2022年下半年到期或回售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35.00亿元;银行贷款余额 538.52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56.98%;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132.26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13.99%;其他有息债务余额 58.29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 6.17%。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3.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 0亿元人民币,且在 2022年下半年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为 0亿元人民币。 (五) 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报告期利润总额:10.87亿元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利润主要源自非主要经营业务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二) 投资状况分析 如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发行人合并口径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三) 净利润与经营性净现金流差异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报告期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请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 □是 √否 八、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一)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 1.报告期初,发行人合并口径应收的非因生产经营直接产生的对其他方的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以下简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0.00亿元; 2.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新增:0.00亿元,收回:0.00亿元; 3.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是否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4.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合计:0.00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款或资金拆借合计:0.00亿元。 (二)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明细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0%,是否超过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 □是√否 (三) 以前报告期内披露的回款安排的执行情况 √完全执行 □未完全执行 九、 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初对外担保的余额:11.95亿元 报告期末对外担保的余额:11.08亿元 报告期对外担保的增减变动情况:-0.87亿元 对外担保中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0亿元 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单笔担保金额或者对同一对象的担保金额是否超过报告期末净资产10%:□是 √否 十、 关于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发生变更 √未发生变更 十二、 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在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是否存续有面向普通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是 □否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