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000403):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7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经2022年7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2022年7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修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修订后)》(公告编号:2022-06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且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2022年 8月 3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4%,最高成交价为21.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577,76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8月3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8月24日—8月30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198.57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99.64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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