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瑞星股份(836717):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9月01日 03:31:01 中财网
原标题:瑞星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瑞星股份 NEEQ : 83671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Hebei Ruixing Gas Equipment Co.,Ltd.  



 
 
年度报告摘要
2020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谷红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铁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俊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俊生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电话0318-7056788
传真0318-82302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rxtyq.cn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0531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初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515,706,450.72528,190,822.07-2.3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1,800,181.37323,407,244.9618.0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4.443.7618.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1.29%32.37%-
资产负债率%(合并)25.97%38.77%-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17,295,850.56244,210,200.02-11.0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92,936.4145,385,648.44-17.8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060,105.0540,414,294.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40,238.5435,921,235.48-53.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计算)10.58%15.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9.38%13.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53-18.87%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27,800,00032.33%-27,800,00032.3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4,400,00016.74%-14,400,00016.74%
 董事、监事、高管1,800,0002.09%-1,800,0002.09%
 核心员工400,0000.47%-400,0000.47%
有限售 条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58,200,00067.67%-58,200,00067.67%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3,200,00050.23%-43,200,00050.23%
 董事、监事、高管14,200,00016.51%-14,200,00016.51%
 核心员工  -  
总股本86,000,000-086,00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14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 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谷红军57,600,000 57,600,00066.98%43,200,00014,400,000
2谷红民8,800,000 8,800,00010.23%8,800,000 
3郑州恒璋 贸易有限 公司8,000,000 8,000,0009.30% 8,000,000
4郭纪2,000,000 2,000,0002.33% 2,000,000
5陈宏2,000,000 2,000,0002.33%1,500,000500,000
6张洪朝1,600,000 1,600,0001.86%1,200,000400,000
7焦广新1,200,000 1,200,0001.40%900,000300,000
8刘洪福800,000 800,0000.93%800,000 
9陈洪树800,000 800,0000.93% 800,000
10付文轩800,000 800,0000.93%600,000200,000
合计83,600,000083,600,00097.22%57,000,00026,600,00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谷红军与谷红民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谷红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9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2020年起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修订) 》(“新收入准则”) 1.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 21号) (“解释第13号”) 2.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号)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三中列示。 (1)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 断标准。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 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 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在新收入准则下,本集团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 满足一定条件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 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 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 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 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 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及 预收款的处理等。 - 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同时,本集团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 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 、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期收 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采用新收入准则未改变本集团的实际收入确认时点。本集团在向客户销售商品时,如按合同约定 需将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在原收入准则下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按 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在销售实现时计入营业成本。 (2) 解释第13号 解释第13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 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13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 (包括母 公司和子公司) 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等。 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 理。采用该解释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3) 财会 [2020] 10号 财会 [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 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财会 [2020] 10 号自2020年6月24日起施行,可以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 该规定进行调整,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上年期末(上年同期)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
详见会计报表附注 三:30、主要会计政 策变更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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