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1:37:31 中财网

原标题: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公告书摘要 特别提示
一、本次上市股份为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4.86元/股。

三、根据中登公司 2022年 8月 31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菲达环保送达的证券变更登记数据和相关资料,中登公司已完成证券变更登记。菲达环保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4,221,401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63,943,140股。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 164,221,401股,上市时间为 2022年 8月 31日。根据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丁志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海刚、陈蓓文、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郭金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在交易对方承诺的相关锁定期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63,943,140股,其中,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声 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6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 8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1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5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 15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 16
四、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3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31 六、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1 七、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31
八、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32
九、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 32 第三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4
一、新增股份的上市批准情况 .............................................................................. 3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4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4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 34
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 ........................................................................... 36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6
二、法律顾问 .......................................................................................................... 36
三、审计机构 .......................................................................................................... 36
四、验资机构 .......................................................................................................... 36

释 义
在本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菲达环保、上市公司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摘要《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 要》
杭钢集团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曾用名)
紫光环保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国资委、实际控制 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标的资产杭钢集团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
本次发行、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 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年 8月 12日出具的《浙江 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浙 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 0411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 架协议》菲达环保与杭钢集团签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杭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菲达环保与杭钢集团签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杭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菲达环保与杭钢集团签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天健会计师、审计机构、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达共和、法律顾问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天源评估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 4月修订)
《公司章程》《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 6月)》
《认购邀请书》《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邀请书》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交割日交易对方向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付标的资产 的日期,具体以标的资产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
过渡期间自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标的资产 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

根据天源评估出具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年 4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紫光环保 100%股份评估值为 145,421.06万元,评估增值33,517.56万元,增值率为 29.95%。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标的资产紫光环保 62.95%股份作价为 91,542.56万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6.01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紫光环保 62.9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1,542.56万元,根据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6.01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152,317,067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2,175.96万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4,221,401股。即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不超过 19.0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2,175.96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投入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项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项目、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杭钢集团。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91,542.56万元。

根据天源评估出具的并经浙江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1年 4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账面值 (100%权益)评估值 (100%权益)增值额增值率收购 比例标的资产 评估值
 ABC=B-AD=C/AEF=E*B
紫光环保111,903.50145,421.0633,517.5629.95%62.95%91,542.56
以 2021年 4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紫光环保 100%股份评估值为 145,421.06万元,评估增值 33,517.56万元,增值率为 29.95%。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标的资产紫光环保 62.95%股份作价为 91,542.56万元。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年 7月 27日。

2、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个交易日6.686.01
前 60个交易日6.706.03
前 120个交易日6.926.23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6.01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为:发行股份的数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紫光环保 62.95%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1,542.56万元,根据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6.01元/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152,317,067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六)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享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所涉及的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所涉及的股份锁定期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八)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除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司按照相应的持股比例补偿。

前述过渡期损益数额应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当月月末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由菲达环保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过渡期内的亏损数额应在审计结果确认后 6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杭钢集团)向菲达环保补偿。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1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9,876,54347,999,998.98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44,03224,999,995.52
3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4,938,27123,999,997.06
4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288,06549,999,995.90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230,45239,999,996.72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0,288,06549,999,995.90
7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 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555,55526,999,997.30
8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082,30448,999,997.44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9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938,27123,999,997.06
10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芮东方价值 28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4,938,27123,999,997.06
11丁志刚4,938,27123,999,997.06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80,65886,899,997.88
13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938,27123,999,997.06
14俞海刚4,938,27123,999,997.06
15陈蓓文5,349,79425,999,998.84
16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172,83929,999,997.54
17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172,83929,999,997.54
1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04,115111,799,998.90
19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288,06549,999,995.90
20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172,83929,999,997.54
21郭金胜85,610416,064.60
合计164,221,401798,116,008.86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8月 17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 4.63元/股。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86元/股。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64,221,401股,未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8,116,008.86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0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21,759,600元的要求。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菲达环保于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募集资金配套用途
募集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拟用于投入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项目、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项目、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项目、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未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桐庐县分水镇污水 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3,006.242,794.43
2    
  三期扩建工程4,977.964,322.07
3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2,037.051,899.59 

序 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4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3,781.953,245.70
5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9,250.008,620.00
6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20,574.1020,206.19
7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41,087.9841,087.98
合计84,715.2882,175.96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次最终是否募集配套资金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上市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标的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垫付,并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取得浙江省国资委备案;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各交易对方内部决策通过;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策通过; 5、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浙江省国资委的批准;
6、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有需要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杭钢集团所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标的资产的过户实施情况如下:
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杭钢集团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的股权过户至菲达环保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完成后,菲达环保持有紫光环保 97.95%的股份。

(二)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90号),截至 2022年 4月 30日止,菲达环保已收到杭钢集团持有的紫光环保 62.95%股权。本次发行后,菲达环保注册资本及股本由人民币 547,404,672.00元变更为人民币 699,721,739.00元。

(三)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 2022年 5月 17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菲达环保送达的证券变更登记数据和相关资料,中登公司已完成证券变更登记。菲达环保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52,317,067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99,721,739股。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2、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A股普通股。

3、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64,221,401股,未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5、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 8月 17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 4.63元/股。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遵循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86元/股。

6、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8,116,008.86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0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21,759,600元的要求。

7、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8,116,008.8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5,192,678.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923,330.18元。

8、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菲达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共向 463家机构及个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前 20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剔除关联方)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78家、证券公司 83家、保险公司 28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254家。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主承销商于本次非公开报送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后(2022年 8月 16日)至申购日(2022年 8月 19日)9:00期间内,收到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时间方舟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德特千帆稳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丁志刚、陈蓓文和郭金胜共 1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上述 11名新增投资者中,自然人 3位,其他机构投资者 8家。

截至 2022年 8月 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474个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名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剔除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78家、证券公司 83家、保险公司 28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265家。

2022年 8月 19日 9:00-12:00,簿记中心共收到 26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 2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 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中,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赛德特千帆稳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时间方舟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履行了备案程序。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
1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5030,000,000.00
  5.1830,000,000.00
  4.8830,000,000.00
2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5.0924,000,000.00
  4.7548,000,000.00
  4.6348,000,000.00
3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5030,000,000.00
  5.1830,000,000.00
  4.8830,000,000.00
4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9124,000,000.00
5周志明4.8024,000,000.00
  4.7024,000,000.00
  4.6524,000,000.00
6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9930,000,000.00
  4.8650,000,000.00
7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4.9925,000,000.00
  4.8630,000,000.00
8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芮东方价值 28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4.9924,000,000.00
9俞海刚4.9124,000,000.00
10浙江省经协集团有限公司4.7524,020,000.00
11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0049,000,000.00
12时间方舟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6624,000,000.00
1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5.2048,000,000.00
1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625,000,000.00
15郭金胜4.8624,000,000.00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元)
  4.6925,000,000.00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042,500,000.00
  4.87111,800,000.00
  4.67136,300,000.00
17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0850,000,000.00
18北京赛德特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赛德特千帆稳远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4.6624,000,000.00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330,000,000.00
20陈蓓文4.8926,000,000.00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840,000,000.00
22丁志刚4.9524,000,000.00
  4.8324,000,000.00
  4.6424,000,000.00
23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0024,000,000.00
24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 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127,000,000.00
2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530,300,000.00
  4.9486,900,000.00
  4.7597,900,000.00
2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5.0550,000,000.00
(2)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86元/股,发行股数 164,221,401股,募集资金总额 798,116,008.8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1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9,876,54347,999,998.98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44,03224,999,995.52
3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4,938,27123,999,997.06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4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288,06549,999,995.90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230,45239,999,996.72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0,288,06549,999,995.90
7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 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555,55526,999,997.30
8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082,30448,999,997.44
9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4,938,27123,999,997.06
10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博芮东方价值 28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4,938,27123,999,997.06
11丁志刚4,938,27123,999,997.06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880,65886,899,997.88
13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938,27123,999,997.06
14俞海刚4,938,27123,999,997.06
15陈蓓文5,349,79425,999,998.84
16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172,83929,999,997.54
17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172,83929,999,997.54
1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04,115111,799,998.90
19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288,06549,999,995.90
20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172,83929,999,997.54
21郭金胜85,610416,064.60
合计164,221,401798,116,008.86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住所Floor 26, Chater House, 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江明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可证/经营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03NAB009
(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57165982D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H33K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环城北路汇金国际大厦 D座 1416
法定代表人邵珏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4)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DTCXT0T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 1991号和兴村大楼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 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 6楼 6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壹诺盛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浙江壹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B448G5Y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开发区明珠路 1278号长兴世贸大厦 A座 15层 1511-1室
法定代表人乔中兴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 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8)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H2RNX76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 74号 4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杰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RE6HY6R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 7000号汉峪金谷 A4-5号 楼 4层 408-37室
法定代表人刘月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物 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32NLK39J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曾厝垵北路 3号科汇楼 705-01
法定代表人施金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11)丁志刚

姓名丁志刚
通讯地址无锡市中山路 270号天安大厦*****
身份证号码320211************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楼 18F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KF663X5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号 122室-32
执行事务合伙人综改试验(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14)俞海刚

姓名俞海刚
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新航新村*****
身份证号码339011************
(15)陈蓓文

姓名陈蓓文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 867弄*****
身份证号码310109************
(16)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BME5BP1Q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董家弄 60号一层 108室
法定代表人周志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7)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341902985A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武林路 437号 6楼
法定代表人彭新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在杭州市域开展发放贷款及与贷款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 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41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9)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044776089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 505号 B幢
法定代表人张晓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织 专用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 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 零配件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光电子器 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资本经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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