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原标题:孚能科技: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才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2020年以来经营业绩持续下滑,2021年亏损进一步扩大, 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4,962.87万元、111,965.23万元、350,007.62万元和522,270.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3,122.77万元、-33,100.43万元、-95,272.03万元和-15,937.32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及主要客户变动影响,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54.29%,净利润同比下滑 352.24%。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爆发的背景下,经过前期客户订单积累,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212.60%,但受产品价格下降,叠加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综合影响,净利润同比亏损扩大 187.83%。 从产品销售价格来看,首先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行业趋势下,受动力电池行业技术迭代、制造工艺进步、补贴滑坡等因素综合导致动力电池平均市场售价过去数年整体呈下降趋势。其次 2018年至 2020年,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前期基于当时原材料市场行情趋势与客户协商确定 2021年产品销售价格,定价较低。而公司与下游客户主要实行议价谈判的机制,价格调整存在一定滞后性,导致产品售价未能随原材料 2021年度上涨趋势及时上调,售价较低。再次公司为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前期以较为优惠的价格深入合作。 从成本端来看,首先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对动力电池需求旺盛,从而推动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成本持续承压。其次公司已建设产能尚未充分释放,规模效应未充分显现。 从期间费用来看,公司规模效应尚未充分显现,期间费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并持续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 如果未来由于行业政策变动、市场供需关系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地缘政治影响以及主要客户经营管理情况变动等原因导致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的调价机制执行受影响;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减少或停止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或期间费用增长超预期、规模效应显现不及预期等,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二、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激烈,技术研发投入较大,公司面临产品 和技术不能及时升级的风险 (一)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激烈 根据 GGII数据,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中国前十动力电池企业装机量占市场份额分别为 82.90%、87.98%、92.44%、90.70%,行业集中度总体呈上升趋势并维持在高位水平,行业竞争趋于激烈。此外,随着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及整车企业加速布局中国市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动力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企业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证自身的竞争优势。 在此背景下,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技术研发投入较大,公司面临产品和技术不能及时升级的风险 1、技术研发投入较大 2019年至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27,082.34万元、37,186.62万元、54,152.73万元、33,673.38万元,研发投入较大且持续增加。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可能存在短期内无法完成成果转换,且研发成果在市场推广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甚至存在研发项目失败的风险,并导致前期研发投入难以收回,继而对后续研发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路线及产品单一的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按照电池的封装方式和形状,可以分为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圆柱电池等;按照正极材料的类型,主要可以分为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公司的技术路线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新产品上市以前,目前技术路线和产品线较为单一。如果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主流技术路线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动力电池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目前动力电池的性能水平仍然未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求,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包括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锂空气电池、氢燃料电池。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仍为三元软包锂离子电池,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动力电池采取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其产品的市场份额相 对较小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按照电池的封装方式和形状,可以分为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圆柱电池等;按照正极材料的类型,主要分为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公司的技术路线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 国内外动力电池行业目前均处于多种技术路线并存的阶段,国内车企主要在三元软包、三元方形、三元圆柱和磷酸铁锂方形中选择。虽然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是海外新能源汽车企业的主流技术路线之一,2018年-2020年,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海外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 29.86%、33.25%和 46.33%;但该技术路线产品在国内占比较低,2019年至 2021年,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国内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 6.58%、6.25%和 5.95%,市场份额持续下降且相对较小。如果未来公司无法继续开拓海外市场或国内车企对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需求得不到提升,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发生较大变化,经营业 绩受主要客户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82%、84.66%、67.04%和85.83%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9年公司主要客户为北汽集团和长城集团,对上述两家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71.95%。自 2020年起,公司向北汽集团和长城集团销售大幅减少,主要系因北汽集团和长城集团相关车型销售不及预期,因此减少了配套电池采购,从而导致公司向其销售大幅减少。 2020年度起,公司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2020年、2021年公司第一大客户为广汽集团,对其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38.30%和 42.61%;2021年 4月和 9月,公司实现奔驰集团 EVA2和 MFA2平台部分产品的量产并开始批量供货,奔驰集团开始成为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同时,根据公司在手订单及产能规划,预计广汽集团及奔驰集团仍将是公司未来主要客户,客户集中度仍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受限,不能同时服务多个客户的多个车型。在产能受限情况下,公司产能安排向战略客户倾斜。在上述背景及发展战略下,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停止与公司合作,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公司与奔驰集团合作情况对于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发行人与奔驰集团合作对于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配套奔驰集团 EVA2和 MFA2平台的动力电池产品分别于 2021年 4月和 2021年 9月进入量产并开始批量供货,公司 2021年销售规模扩大。由于公司前期参考当时原材料市场行情及走势等成本因素,与奔驰集团协商定价较低,同时 2021年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公司 2021年亏损进一步扩大。 (二)发行人与奔驰集团合作项目的风险 2018年末,公司与奔驰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动力电池供应商。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以下风险: 1、发行人与奔驰集团调价机制受影响的风险 由于 2021年市场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公司与奔驰集团开展调价沟通,目前就 2022年销售价格提升和调价机制与奔驰集团达成协议,但如果未来由于行业政策变动、市场需求波动、行业竞争加剧以及奔驰集团经营管理情况变动等原因导致目前公司与奔驰集团形成的调价机制执行受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业绩。 2、发行人生产及技术无法配套奔驰集团要求的风险 发行人与奔驰集团合作的项目对于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市场地位、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影响,虽然 2021年 EVA2和 MFA2项目进入量产阶段,但不排除在后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要求、产品质量瑕疵、产能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等情况的可能,进而导致双方的合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或合作终止。如果公司在未来无法完成后续产品的研发及批量供货,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与奔驰集团维持长期合作关系,并可能导致公司为奔驰集团相关项目的前期投入出现损失、建设的生产线出现产能利用率偏低乃至闲置的情况。 3、奔驰集团市场开拓不利造成的风险 近年来,奔驰集团已开始在电动化方向下展开战略布局和投入。未来奔驰集团若无法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由于其自身或客观原因减少或推迟采购,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减少、部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在该等情况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2020年以来经营业绩持续下滑,2021年预计亏损进一步扩大 ............... 2 二、动力电池行业竞争激烈,技术研发投入较大,公司面临产品和技术不能及时升级的风险 ..................................................................................................... 3 三、公司动力电池采取三元软包技术路线,其产品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小 ..... 4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发生较大变化,经营业绩受主要客户影响较大 ............................................................................................................. 4 五、公司与奔驰集团合作情况对于经营业绩的影响 ......................................... 5 目 录 ............................................................ 7 释 义 ........................................................... 10 一、一般释义 ...................................................................................................... 10 二、专业释义 ......................................................................................................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情况 ........................................................................... 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68 五、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 ............................... 77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83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8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8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9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91 四、募集资金投向 ............................................................................................... 9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94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95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9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96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9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100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06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 110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111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12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有关情况 ........................... 114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1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 ................................. 11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1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16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17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18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18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 128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 129 第七节 其他事项 ................................................. 131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3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5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53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154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6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7 七、发行人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58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释义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香港孚能直接持有公司 22.68%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YU WANG(王瑀)及 Keith共同通过香港孚能、赣州博创、赣州精创、赣州孚济和赣州孚创控制公司 24.52%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 香港孚能基本情况如下:
YU WANG(王瑀)先生,1961年 5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美国永久居留权。Instituto Superior Tecnico, Universidade de Lisboa博士,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博士后。1997年 1月至 2000年 7月,担任 NEC Moli Energy (Canada) Ltd.研发科学家;2000年 8月至 2002年 2月,担任 PolyStor Corporation研发部总监、电芯总设计师;2002年 3月至 2019年 6月,担任美国孚能首席执行官、董事;2009年 12月至 2019年 5月,担任孚能有限董事长兼总裁;2019年 5月至 2020年 12月,担任孚能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 12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董事长。 Keith先生,1967年 10月出生,美国国籍。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Chapel Hill学士, 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硕士,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博士。1996年 6月至 1998年 12月,担任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科学家;1999年 1月至 2001年 12月,担任 PolyStor Corporation的研发高级总监及科学家;2002年 2月至 2019年 6月,担任美国孚能首席技术官;2009年12月至 2013年 5月,担任孚能有限董事;2019年 7月至今,担任孚能美国董事及首席技术官;2017年 12月至 2019年 5月,担任孚能有限董事;2019年 5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董事;2019年 8月至今,担任孚能科技副总经理兼研究院院长。 2、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东为深圳安晏,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深圳安晏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制造业”中的子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公司属于节能环保领域动力电池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二)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发改委承担,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工信部及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锂离子电池制造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下设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是专注动力电池行业的自律性组织。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经国家民政部注册批准,具有法人资格,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国家一级协会,主要职能是: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动力电池应用分会作为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下属的国家二级分会,是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唯一专注应用领域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动力电池应用分会立足于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企业,旨在为动力电池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搭建高端沟通交流平台,收集行业代表性意见,承接相关部委规划的课题研究工作,为动力电池及产业链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建议和参考,促进动力电池行业及其产业链在产、学、研、用等方面的合作,推进动力电池相关技术的提升,实现动力电池产业链良性发展,从而推动我国新能源产业的进步。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国家大力推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锂离子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的高速高效发展,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见下表:
1、行业概况 (1)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公认的发展趋势 ①降低汽车行业石油消耗,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路径 石油是一种不可再生能源,石油消耗带来的环境污染、全球变暖更是全球社会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1》,截至 2020年底,全球石油储量为 1.73万亿桶。从产生量看,以 2020年的储产比,全球石油还可以现有的水平生产 50年余年。从消费量看 2020年全球石油消费量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减少 900万桶/日,仅中国是全球唯一的石油消费增长的国家(22万桶/天)。 同时,汽车行业是全球石油消耗量最大的行业之一,汽车对石油的需求超 2,000万桶/日,占石油消耗量的 20%以上。 因此,从长期来看,为了降低汽车行业石油的消耗量、改善全球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汽车的电动化是必然趋势。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2019》,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将有效的减少汽车行业对石油的需求,预计到 2040年,全球近半数轿车都会是电动车。 ②各国政府政策驱动行业快速发展,各大车企电动化战略加速 近年来,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亟待解决,各国政府均提出向清洁能源加速转型,纷纷加快在充电等配套设施上的投资。全球各大汽车企业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并推出正向开发的电动化汽车平台。在政策下,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以及消费者接纳程度不断提升。 ③汽车产业“新四化”发展下,电动化是最佳基础平台 当前,“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为核心的“汽车行业新四化”正重塑汽车产业新格局。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汽车向高级智能移动终端演变。电动化则是适配车联网、无人驾驶等技术的最佳基础载体。新能源汽车行业已进入从导入期到成长期的关键阶段,与汽车产业“新四化”的转型升级相叠加,将进一步加快汽车产业变革的发生。 ④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对我国极具战略意义,是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 我国已在 2018年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原油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 70.9%,远超世界公认的 50%警戒线。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关乎我国能源战略安全。汽车是我国石油消耗的主要领域,我国乘用车和商用车油耗占社会总油耗比例已达 42%。相比于石油,我国电力行业自 2011年起便已赶超美国在发电量和装机量上位居世界榜首。因此,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对我国能源安全极具战略意义。 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来看,汽车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对 GDP和就业产生巨大的带动作用。但由于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起步晚,传统汽车工业所需的核心技术能力仍较为落后。同时,受到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化影响,传统汽车产业受到一定的冲击,2018年我国全年汽车销量自 1990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然而,新能源汽车产量、销量依然保持正向高速增长,2021年产销分别完成 354.5万辆和 352.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59.5%和 157.5%。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中国汽车产业、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自 2010年,国务院决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新能源汽车作为七大战略产业之一,根据 GGII数据,中国新能源汽车自 2015年以来产销量位居世界第一,保有量占据全球 50%。新能源汽车将成为中国汽车产业弯道超车的重要领域,对相关产业链起到带动作用,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2)锂离子电池是新能源汽车主流动力选择 锂离子电池是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它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脱嵌。相较于铅酸电池、镍氢电池等其他电池体系,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工作电压高、自放电小、无记忆效应、循环寿命长、充电快速、重量轻、体积小、无污染等优势。自上世纪九十年代索尼公司、NEC Moli Energy (Canada) Ltd.先后将不同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产业化后,锂离子电池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等。 锂离子电池经过 20多年的应用发展,以及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大规模使用,技术趋于成熟,产业配套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不断趋近燃油车,从而成为新能源汽车主流动力选择。锂离子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最为关键的核心组件,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包括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安全性、使用寿命、充电时间和高低温适应性等;同时,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成本,其成本占整车成本的 40%左右。突破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升续航里程、提高安全性能、延长使用寿命、缩短充电时间、优化低温性能、降低电池成本等是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提高渗透率、由政策驱动转为消费驱动的关键因素。 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增长迅猛。根据EVTank与 GGII数据,2021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的出货量达到 562.4GWh,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 327GWh,其中中国市场的消费型锂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型锂电池的出货量分别为 72GWh、220GWh和 32GWh,动力电池的占比已超过消费型锂电池。 (3)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是新能源乘用车领域主流技术路线之一 动力电池根据正极材料不同,可分为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锰酸锂电池、钴酸锂电池等;根据封装方式和形状不同,动力电池可分为方形电池、软包电池和圆柱电池。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长寿命等重要优势,是动力电池技术路线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尤其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终端消费者以及各国政府对汽车的性能要求以及安全性要求极高,采用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未来将成为主流趋势之一。 动力电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材料开发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工艺制造能力以及管理品控能力等。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在研发技术壁垒、生产工艺壁垒上更高。 掌握成熟技术、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在全球电动化趋势下,在国内外主流新能源车企供应链选择中脱颖而出。 2、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三元材料电池技术水平及特点 相比于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充电时间、安全性能、电池寿命、电池成本等问题,都是制约消费者购买力及新能源汽车普及程度的关键因素。 动力电池技术性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性能对应关系如下: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2020年 4月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年度评估报告 2019》,当前国内量产的磷酸铁锂材料单体电池能量密度已达190Wh/kg;三元材料单体电池能量密度已达到 280Wh/kg。 提高能量密度的关键在于正极材料。正极材料决定了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性能。 按正极材料划分,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等技术路线。其中,三元材料是指含镍钴锰三种元素或镍钴铝三种元素组成的正极材料,即镍钴锰酸锂(以下简称“NCM”)或镍钴铝酸锂(以下简称“NCA”)。 在动力电池领域,经历了由钴酸锂、锰酸锂转向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为主的发展历程。各类锂离子电池的主要技术指标对比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