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复星医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2-149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日,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合计持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9,628,790股(其中:938,095,290股A股、71,533,500股H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8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复星高科技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3%的A股,按截至2022年9月2日本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80,089,656股A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如下: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1%的 A股,按截至 2022年 9月2日本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26,696,552股A股,该等减持可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计划减持期间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3月26日(含首尾两日)。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2%的 A股,按截至 2022年 9月2日本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53,393,104股A股,该等减持可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计划减持期间自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含首尾两日)。 本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减持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本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2006年A股股权分置改革: 作为原非流通股股东的复星高科技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复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5%,24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且在此期间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8.00元/股。 2、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 作为发行对象之一的复星高科技承诺,其于本次发行中所认购A股的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复星高科技将结合市场情况、本公司A股股价等情况等决定是否实际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的因素,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后,复星高科技尚合计持有本公司929,539,134股(其中: 858,005,634股A股、71,533,500股H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82%;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尚合计持有本公司935,539,134股(其中:858,005,634股A股、77,533,500股H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0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复星高科技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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