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30036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

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0:45:20 中财网
原标题:恒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2(049)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
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函告,获悉方文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方文6,800,00012.73%1.13%2020/9/12022/9/1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方文13,200,00024.71%2.20%2020/9/32022/9/2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20,000,00037.44%3.33%---
二、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延期购 回质押股份 数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延期购回质 押到期日质权人
罗新伟19,720,00025.81%3.29%是,高 管锁 定股2020/9/12022/9/12023/9/1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陈显龙4,603,40012.30%0.77%是,高 管锁 定股2020/9/32022/9/22023/9/1国金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合计--24,323,400--4.05%------------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名 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 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数量 (股)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江 春 华76,027,13712.67%53,210,00069.99%8.87%53,210,000100.00%17,310,35375.87%
罗 新 伟76,404,21612.74%58,000,00075.91%9.67%57,303,16298.80%00.00%
方 文53,416,8838.90%00%0%00.00%00.00%
陈 显 龙37,427,0006.24%28,070,20075.00%4.68%28,070,200100.00%9,000,05096.19%
合 计243,275,23640.56%139,280,20057.25%23.22%138,583,36299.50%26,310,40325.30%
注:上述股东限售和冻结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罗新伟先生、陈显龙先生基于个人资金安排,对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初始质押融资用途为认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39,280,200股,占所持公司险控制能力及履约能力,质押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

4、未来半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合计38,280,000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15.74%,占公司总股本的6.38%,对应融资余额9,900万元。除上述质押股份及前期已展期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不存在其他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先生、罗新伟先生、方文先生、陈显龙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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