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少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少辉先生《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其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违规减157,100 持公司股票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误操作减持前,王少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7,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 2022年9月2日,王少辉先生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导致其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7,100股,占公司总0.10% 510,035 股本的 ,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王少辉先生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积极向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经公司核查,该笔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本次误操作违规减持股票的致歉 上述行为发生后,王少辉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将组织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9 5 年月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