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控股股东之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计划自可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63万股。公司于近日收到睿洋科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睿洋科技于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6月30日减持公司股份6,628,561股,占公司总股本442,330,000股(已剔除回购股份数量)的1.5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740,347股,占聚光科技总股本的30.6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1年10月30日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958,5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情况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止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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