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300629):公司董事文俊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进展暨数量过半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2-07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文俊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进展 暨数量过半的公告 董事文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文俊先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董事文俊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324%)。 近日,公司收到文俊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截至 2022年 9月2日,文俊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1,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060%,文俊先生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成,但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文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按照文俊先生作出的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该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届满12个月后,可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解锁: (1)①第一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已届满12个月,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19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36%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②第二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24个月,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20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72%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③第三次解锁: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已届满36个月,且上市公司聘请并经文俊及吴小伟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司在2021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已出具业绩承诺期满后标的公司的减值测试报告,则交易对方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00%在扣减重组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以及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的剩余未解锁部分(如有)可解除锁定。在上述扣减过程中,如当年扣减后实际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0 的,则交易对方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0,且次年可解锁股份数量还应扣减该差额的绝对值,如次年可解锁股份数量仍不足以扣减该差额,则下一年应继续扣减。 (2)若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时,其用于认购前述上市公司股票的标的公司股权(以工商登记完成日或实际缴纳出资之日孰晚,下同)未满 12个月,则其取得的前述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亦不得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同时,在按照上述(1)(2)(3)之约定计算可解锁股份数量时,应优先解锁其以持续拥有12个月以上的标的公司股权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 (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及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新增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4)如本次发行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文俊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文俊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文俊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文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本公告中比例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1、文俊先生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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