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百隆东方关于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27:57 中财网
原标题: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关于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2-040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勇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4%,全部为公司实施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取
得。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张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全部为公司实施2021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取得。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董奇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全部为公司实
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取得。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钟征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全部来自其担任公司监事前获授并
已行权的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杨勇拟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2、张奎拟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0,000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

3、董奇涵拟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2,500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5%。

4、钟征远拟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2,500股,减持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15%。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00,0000.04%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张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600,0000.04%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董奇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0,0000.006%其他方式取得:90,000股
钟征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0,0000.006%其他方式取得:9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持 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减持 合理 价格 区间拟减 持股 份来 源拟减 持原 因
杨勇不超过: 150,000股不超过: 0.01%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150,000股2022/9/29 ~ 2023/3/28按市场 价格股权激 励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张奎不超过: 150,000股不超过: 0.01%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150,000股2022/9/29 ~ 2023/3/28按市场 价格股权激 励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董奇涵不超过:不超过:竞价交易减持,不2022/9/29 ~按市场股权激个人资
 22,500股0.0015%超过:22,500股2023/3/28价格励取得金需求
钟征远不超过: 22,500股不超过: 0.0015%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22,500股2022/9/29 ~ 2023/3/28按市场 价格股权激 励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杨勇、张奎、董奇涵、钟征远因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以上董监高人员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董监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董监高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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