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09:28:37 中财网
原标题:锦浪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转债代码:123137 转债简称:锦浪转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完毕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实际控制人王峻适先生、林伊蓓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4,773,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7%)。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6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7,580,2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王峻适先生及林伊蓓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减持7,386,064股,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王峻适先生及林伊蓓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1,081,454股。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峻适先生及林伊蓓女士出具的《关于锦浪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王峻适集中竞 价、大宗 交易2022年6月23日 至2022年9月2日178.209,125,1722.46
林伊蓓集中竞 价、大宗 交易2022年3月25日 至2022年7月28 日202.769,342,0643.51
3、本次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137,598,30955.58184,237,19549.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67,350,75027.20109,282,32929.39
有限售条件股份70,247,55928.3774,954,86620.16
注: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东持股数量同比增加,2022年8月16日,公司可转换债券“锦浪转债”使用新增股份转股,上述表格中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247,580,246股计算,变动后持有股份按照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371,731,328股计算; 2、因公司可转换债券“锦浪转债”使用新增股份转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05%。

3、部分数据尾数偏差因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王峻适先生及林伊蓓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自愿承诺“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30%。” 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于2022年3月21日解除限售。减持计划期间王峻适先生减持公司股数9,125,172股,为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00076%(尾差计算差异),林伊蓓女士减持公司股数9,342,064股,为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877%,王峻适先生及林伊蓓女士于减持计划期间合计减持
18,467,236股,合计减持股份未超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计划减持数量(股数在减持过程中因权益分派有相应变动,具体详见上文)。除此之外,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峻适先生及林伊蓓女士出具的《关于锦浪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9月 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