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5:46:51 中财网
原标题:海波重科: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徐卫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6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2%)。


公司于近日接到财务总监徐卫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类型/职务持股总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无限售流通股 份数量(股)
徐卫民财务总监32,4000.0169%8,1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徐卫民先生减持股份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解除限售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卫民8,1000.0042%
5、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即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3月27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卫民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股份增减持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徐卫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徐卫民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在相关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徐卫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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