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6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持有公司股份 1,923,1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7%)的董事朱伟先生计划自上述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2%。 2022年9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朱伟先生基于自身资金计划,决定调整减持安排,提前终止2022年6月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启动新的减持计划,新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方式在原减持方式上增加了大宗交易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朱伟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伟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的承诺,朱伟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朱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伟先生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1,826,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 (二)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3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最低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与朱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朱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朱伟先生承诺,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朱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朱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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