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21:02:03 中财网
原标题:维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2年 9月 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维峰电子
2、股票代码:301328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326.2396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832.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 78.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9.16倍(截至 2022年 8月 22日,T-4日)。

本次发行价格 78.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0.38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1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 85.3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长兴路 01A
电 话:0769-85358920
传 真:0769-85358915
联系人:朱英武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A区 29A01室
电 话:0755-33015698
传 真:0755-33015700
联系人:盛培锋、吴隆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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