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主题 (320012): 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0:41:16 中财网
原标题:诺安主题 : 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9月05日
送出日期:2022年09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320012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09月15日基金类型混合型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CNY  
基金经理简介姓名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罗春蕾2015年09月26日2007年07月01日
其他条目条目名称条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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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精选主题,稳健投资,力图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均可突破局限,在长期内 获得超过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含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 中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与基金管理人构建的备选主题库相关联的个股;债 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实施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具体由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存托凭 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五部分组成。
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注: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M<50.00万1.50%-
 50.00万<=M<100.00万1.00%-
 100.00万<=M<200.00万0.80%-
 200.00万<=M<500.00万0.50%-
 500.00万<=M100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65天0.50%-
 365天<=N<730天0.20%-
 730天<=N0.00%-
申购费:M:申购金额;单位: 元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50%
托管费0.25%
其他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基金财产拨 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 证券交易费用、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及基金终止清算时发生的费用,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资产中支付。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需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产品特有风险: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主要实施的是主题投资策略,存在主题选择失误风险以及主题所覆盖的个股选择风险。主题选择失误风险主要指基金管理人在主题库中筛选出的主题缺少前瞻性和可投资性,从而对组合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由于市场情绪误导以及噪音干扰的存在,还可能出现基金管理人选择的主题仅具备短期可投资性,而缺乏长期可投资性的风险;个股选择风险主要指在对备选股票进行定量及定性分析的过程中,由于数据偏差、分析逻辑错误、信息不完全等问题,纳入最终组合的个股缺少足够的可投资性,从而会对整个组合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lion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8998] 1、《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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