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300225):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09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景总法先生、汤洋先生、沈旭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景总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727,7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汤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5%),监事会主席沈旭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528,7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公司于 2022年 9月 7日收到公司董事景总法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汤洋先生、监事会主席沈旭东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本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与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景总法先生、汤洋先生、沈旭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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