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7:06:40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电热: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股票简称:东方电热 股票代码:30021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 2021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耿悦、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魏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马涛、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俞祝军、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本次发行价格为 6.41元/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6,489,859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发行股份数量由董事会根据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8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本次拟募集资金
1年产 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 备项目14,400.0010,880.00
2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 带项目23,860.0018,920.00
合计38,260.0029,8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

6、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期的规定有最新的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其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二、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8、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起草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1、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发行人概况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4 四、主要产品及业务模式 .................................................................................. 29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6 六、发行人主要资产和资质 .............................................................................. 38
七、发行人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 59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行政处罚事项 .................................................................. 6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4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65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8
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9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69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0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行性分析 .......................................... 70 三、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 85
四、本次发行对发行人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87 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结论 .................................................. 87 第四节 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88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8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 92 四、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及后续使用计划 .............................................. 92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照情况 .................. 92 六、审计机构的鉴证意见 .................................................................................. 92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3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 9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 93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 93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 93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 94
六、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财务的影响 .............................................................. 94 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94
八、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95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95 第六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 96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96
二、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98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 100 第七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2
一、市场风险 .................................................................................................... 102
二、经营风险 .................................................................................................... 103
三、财务相关风险 ............................................................................................ 10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05
五、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106
第八节 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条件 ............................................................................. 107
一、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 107 二、公司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 107 三、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107 四、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 ................................ 109 五、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 110 六、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 ........................................ 111 七、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的相关规定 ........................................ 113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4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4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21
五、审计机构声明 ............................................................................................ 122
第十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123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123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123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东方电热、发行人、公 司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制冷镇江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曾用名
珠海东方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方瑞吉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苏九天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方九天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镇江东方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武汉东方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合肥东方合肥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 司
绍兴东方绍兴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重庆乐旭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郑州东方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马鞍山东方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泰兴友邦泰兴市友邦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方山源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山源深圳山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千盛电气千盛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格力系、格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美的系、美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海尔系、海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奥克斯系、奥克斯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永祥系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重庆世纪精信重庆世纪精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恒美广东恒美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新业苏州新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河合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佐帕斯杭州佐帕斯工业有限公司
华能无锡华能无锡电热器材有限公司
双良节能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术语  
网讯科技上海网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速达新材无锡速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朗盛线缆无锡朗盛线缆材料有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江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零跑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湖南利德湖南利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宝钢股份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亨通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系发行人客户
松下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
LGLGENERGYSOLUTION,LTD.及其子公司
三星Samsung SDI Co.,Ltd.及其子公司
EVTank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日铁新日本制铁公司
东洋钢板东洋钢板株式会社
《公司章程》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 1-3月
报告期期末2019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 2021年 12月 31日 及 2022年 3月 31日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 明书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定价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东方投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前任保荐机 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审计机构、会计师、大 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般术语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
《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发行监管问答》《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修订版)》
《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承销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  
多晶硅单质硅的一种形态。熔融的单质硅在过冷条件下凝固时,硅 原子以金刚石晶格形态排列成许多晶核,如这些晶核长成晶 面取向不同的晶粒,则这些晶粒结合起来,结成多晶硅
多晶硅还原炉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设备
多晶硅铸锭炉专为太阳能工业设计的专用设备,是多晶硅铸锭的必需设备
高还原势气体电阻加热 装置一种用于高炉炼铁环节中加热还原性气体的电加热装置,可 以替代传统的燃烧式加热器,从而实现零碳排放
PTC电加热器PTC电加热器,采用 PTC陶瓷发热元件与铝管组成。主要运 用于空调机、热风幕机、去湿机、干燥机、干衣机、暖风机 汽车等需要提供暖风的设备上
四氯化硅(SiCl4)多晶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副产品,有强腐蚀性
冷氢化将四氯化硅、氢气、硅粉、氯化氢反应生成三氯氢硅的一种 工艺
电池钢基带用于生产锂电池钢壳的专用钢卷
预镀镍预镀镍工艺是一种在电池壳冲压之前对基础钢材进行电镀, 再通过高温回火处理从而让钢层和镍层之间相互渗透形成镍 铁合金层的技术工艺
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又称锂电池预镀镍外壳材料。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是指经预 镀镍工艺处理后的电池钢基带。
光伏装机容量该光伏电站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的额定功率之和
熔盐加热器指出熔盐电加热器又称硝盐炉或硝石槽,是利用特殊管状电热元 件结合法兰集束的形式与压力容器组成一个供热整体,利用 加热硝盐来融熔硝盐作为加热介质的一种加热装置
注: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电热
股票代码300217
上市时间2011年 5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谭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18698874L
注册资本1,441,216,681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号
发行人联系人孙汉武
电话0511-88988598
传真0511-889880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dongfang-heater.com
经营范围电加热元件、电加热管(器)、PTC电加热器、铝箔加热器、化霜 加热器、防爆加热器、电加热带(线)、电伴热带及电加热材料、 电热电器、电加热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和服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票类别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股票类别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3、其他内资持股591,181,07941.0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81,497,0845.65%
境内自然人持股509,683,99535.36%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591,181,07941.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850,035,60258.9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850,035,60258.98%
三、股份总数1,441,216,681100.00%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 (股)持股比 例%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质押股份数 量(股)
1谭荣生境内自然人186,895,48612.97%186,895,48680,000,000
2谭伟境内自然人164,478,51311.41%125,769,35338,000,000
3谭克境内自然人164,478,51311.41%125,769,35316,800,000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 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42,981,1772.98%--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均衡成长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33,818,6802.35%--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交银施罗德启明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29,848,9952.07%--
7耿悦境内自然人16,528,9251.15%16,528,925-
8张祥凤境内自然人16,528,9251.15%16,528,925-
9王瑾境内自然人14,374,1041.00%13,774,104-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 (股)持股比 例%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质押股份数 量(股)
10共青城蕴沣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蕴沣起航 5号证 券投资私募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1,929,9000.83%--
合计-681,863,21847.32%485,266,146134,800,000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谭荣生、谭伟、谭克合计持有发行人 35.79%的股份,谭荣生与谭伟、谭克为父子关系,谭伟、谭克为兄弟关系,三人属于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谭荣生先生,1944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镇江市工商联理事、执委,镇江市个私协会常务理事、镇江新区个私协会副会长。1992年领导创建镇江市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厂,并任厂长;2000年 2月至 2009年 8月任东方制冷执行董事;2009年 8月至 2021年 11月,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2021年 11月至今,谭荣生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谭克先生,1975年 7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镇江市人大代表。谭克先生自 2009年 8月至 2021年 10月,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自 2021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谭伟先生,1973年 3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大学 EMBA,高级经济师,中共镇江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谭伟先生自 2009年 8月至 2021年 10月,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自 2021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家用电器元器件、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元器件、光通信材料、锂电池材料。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家用电器元器件业务及新能源汽车元器件业务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 C38),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 C35),光通信材料业务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属于“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行业代码 C339)。根据 2012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家用电器元器件业务及新能源汽车元器件业务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 C38),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 C35),光通信材料业务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属于“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行业代码 C33)。

(二)与上下游的关系
1、与上游的关联性
(1)民用电加热器业务
发行人民用电加热器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管、不锈钢带(板)、PTC片、导线、散热条等。若上游产品供应趋紧则行业原材料价格上升,可能降低本行业的毛利;若上游产品供应充足原材料价格回落,则行业产品毛利可能提高。随着国内上游行业的不断发展,家用电器元器件及新能源汽车元器件所需的原材料基本都可以从国内得到充足的供应。

(2)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
发行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的上游主要为钢材、电子元器件、机械加工设备等。上游均为通用材料或通用元件行业,总体规模大,厂商众多,产品供应充足,且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单个厂商的供应变动对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产生的影响较微弱。同时,上游行业的技术水平发展会带动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的技术水平的进步,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

(3)光通信材料业务及锂电池材料业务
发行人光通信材料及锂电池材料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冷、热轧硬卷、铝带、聚乙烯塑料粒子等,其中采购量最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大的是钢铁企业所供应的冷、热轧硬卷。因此从供给端而言,光通信材料业务及锂电池材料业务的上游行业主要是钢铁行业。

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产品被广泛地应用于建筑、机械、家电等相关行业,直接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影响,属于周期性行业,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特征决定了钢铁企业主导产品的市场需求也会具有相关的周期性。钢铁行业的波动情况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并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2、与下游的关联性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下游行业十分广泛,包括家用电器、新能源、石油、天然气、化工、石化、冶金、汽车等,大多为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总体发展形势良好。下游行业对发行人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下游行业需求的变化直接或间接决定了发行人的盈利状况。

发行人光通信材料业务、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部分产品所属行业的下游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因此发行人对应业务的盈利也具有周期性特点。

发行人新能源汽车元器件、锂电池业务部分产品所属行业的下游行业因行业技术进步、国家政策支持,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此发行人对应业务未来景气度会较高。

(三)公司所属行业现状、特点及竞争格局
1、民用电加热器行业概况
(1)民用电加热器行业特点
民用电加热器广泛应用于空调、洗衣机、热水器、冰箱、冷柜以及饮水机、豆浆机、电灶等各类小家电中,同时也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配件,几乎涉及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该类产品一般为标准件生产、批量较大,单位产品价值和利润率上升空间有限。

在民用电加热器领域,受环保风暴、供给侧改革等政策影响,部分同行小企业被关停。同时,由于零部件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弱势地位,整机厂商地位强势,且格力、美的、海尔等下游企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部分以票据为主,民营企业资金链整体较为紧张,导致部分小企业因资金链问题而退出,民用电加热器行业的集中度逐渐提升。

从企业分布来看,我国民用电加热器行业企业区域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在 江苏省和浙江省,例如优势企业东方电热位于江苏省镇江市,苏州新业位于江苏 省苏州市。另外,广东多家企业发展较快,如位于深圳市的深圳市通力机械技术 有限公司和中台电热(深圳)有限公司等。 (2)电加热器行业市场规模 我国是电加热器生产大国,生产的电加热器除满足国内需要之外,还远销国 外,电加热器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达到一定的规模,2019年我国电加热器产 量规模达到 108亿元。2010-2019年我国电加热器行业产值情况如图: 数据来源:Statista
民用电加热器约占我国电热器行业市场规模的 80%左右。

(3)民用电加热器行业竞争格局
民用电加热领域内,国内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市场份额较大、竞争力较强的龙头性企业。空调电辅热领域有东方电热、重庆世纪精信与广东恒美,在热水器、洗衣机及其他小家电领域内有杭州河合、佐帕斯,新能源汽车电加热器有东方电热、三花智控及银轮股份,民用电加热器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中国民用电加热器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企业多,竞争激烈,而随着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及品牌力度的不断增强,市场份额向龙头企业集中不可避免,未来的民用电加热器行业也将如空调、冰箱等相关行业一样,形成一个稳定的竞争格局。

2、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概况
发行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的客户所属行业为太阳能光伏产业,发行人生产的多晶硅还原炉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光伏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发行人新能源装备制造类产品的市场需求。

(1)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特点
发行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中多晶硅还原炉以及多晶硅冷氢化辐射式电加热器位于光伏产业链中上游,与光伏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行业景气程度呈现较高的一致性。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电池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发电形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晶体硅太阳能发电、薄膜太阳能发电,其中晶体硅太阳能发电包括单晶硅太阳能发电、多晶硅太阳能发电。我国光伏行业发展初期主要采用进口设备。随着我国设备制造商在技术研究和自主创新方面经过不懈的艰苦努力,生产能力不断提高,部分技术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少设备以优异的性价比处于市场的主导地位。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覆盖全产业链的研发生产能力。光伏专用设备的国产化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带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有效途径。

(2)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市场规模
发行人多晶硅还原炉、多晶硅冷氢化辐射式电加热器是生产多晶硅硅料的主要设备。据相关机构测算,预计 2022年、2023年国产硅料新增产能将达 63.7万吨、118.9万吨。根据以上数据,按每万吨硅料对应多晶硅还原炉、多晶硅冷氢化辐射式电加热器投资金额 6,500万元左右水平预测,国产硅料新增产能对应的多晶硅还原炉及冷氢化辐射式电加热器市场规模 2022年、2023年分别为 41.41亿元、77.29亿元。国内硅料新增产能预计情况如图:
数据来源:行研报告
(3)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多晶硅还原炉及冷氢化辐射式电加热器,以上产品的市场份额均保持行业前列。目前,公司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在国内主要存在以下竞争对手:
①双良节能:双良节能目前主要业务分为节能节水系统,包括溴化锂冷热机组、换热器、空冷器系统等,以及新能源系统,包括多晶硅还原炉及其模块、大尺寸单晶硅锭和硅片等。

②华能无锡:华能无锡目前主要业务为工业电加热元件制造及工业电加热系统设计,拥有年产 30余万米工业管状电热管和 3,000台套电热系统的生产能力。

无锡华能主要产品包括防爆电加热器、电伴热带、辐射式电加热器等。

3、光通信行业概况
发行人生产的光通信用钢(铝)复合材料是下游光通信材料行业的重要配套产品,其市场景气程度与光通信材料行业保持高度一致。

(1)光通信材料行业特点
中国的光缆制造产业虽然从时间上是与国际同步开始的,但在基础工业和工艺落后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的光缆工艺还是以引进技术为主。此后,受中国通信建设特别是光纤通信建设持续增加的影响,中国的光缆产业在这一时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品种、工艺装备、原材料、理论基础、检测技术等多个方面都得到显著的增强。近年来,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成熟,国内企业在光缆产业链中的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不断凸显,光缆产品在满足国内大范围通信网络建设的同时,还大量出口海外。

光缆用钢铝塑复合带的生产技术也已经相当成熟,其主要原材料是钢带,生产流程包括清洗、连轧、退火、镀铬、覆膜、分切等步骤,其核心技术主要是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需要对钢材的宽度、厚度、平整度有精准的把控。由于国内钢铝塑复合带制造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性能的同时,对于成本控制的比较好,因此在全球市场上,我国该行业处于优势地位。目前,在光通信技术不发生较大变革的前提下,光缆用钢铝塑复合带未来将继续在光缆产业链中被大量使用,其技术水平发展方向主要将集中在如何进一步改进现有技术水平,使钢铝塑复合带向轻量化、低成本化发展。

(2)光通信材料行业市场规模
中国是全球发展最快的通信市场之一,经营着全球最大的固定、无线电信网络。类似于车流量增长驱动公路建设,通信光纤光缆的需求主要来源于运营商的光缆通信网络建设规划,而背后的核心驱动力,无疑来自全网流量的快速增长,具体而言,主要受益于移动设备端和固定宽带端流量的增长。

在移动设备端,自 2011年以来,我国移动宽带(3G/4G/5G)的建设迭代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移动宽带用户普及人数增长迅速,移动宽带用户占移动电话用户比例逐年上升。据工信部统计,2022年 1-2月,移动互联网累计流量达373亿 GB,同比增长 20.7%。

在固定宽带端,随着工信部 2012年在《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宽带中国”战略,我国掀起了全国性的固定宽带提速运动。截至 2022年 3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 5.51亿户,比上年末净增 1,513万户。其中,1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 5.14亿户,占总用户数的 93.3%,占比较上年末提高 0.3个百分点;1000Mbps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 4,596万户,比上年末净增 1,140万户。

数据来源:工信部
(3)光通信材料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光纤光缆的需求量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快速增长,使得行业内企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当前,我国光纤光缆市场呈现“六大巨头”竞争的格局,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富通集团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家公司累计的光纤光缆产能占据了全国产能的主要部分。

而对于光纤光缆配套件制造企业,由于下游客户较为集中,且对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认证过程以及持续提升的准入门槛,对行业起到一定的优胜劣汰作用,使得行业内企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集中度逐渐提高。同时,由于本行业中民营企业居多,生产规模相对较小,因此,获得下游运营商认证的企业基本能保障一定的营业额,行业内同时存在几家主要企业,不存在单一企业垄断的情形。目前,国内几家竞争企业如下:
①网讯科技
网讯科技是专业的光、电缆材料供应商。其生产的通信电缆光缆用金属塑料复合带(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不锈钢塑复合带等)广泛应用于各种通信光缆、电缆、海底光缆、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信号电缆、控制电缆、轨道电缆等各种光、电缆产品中,还可用于磁性器件、冷热水管道、软包装等领域。

②速达新材
速达新材的主营业务为金属塑料复合带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立足于金属塑料复合带生产行业。

③朗盛线缆
朗盛线缆致力于金属塑料复合带、热印色带、不锈钢微丝等线缆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和现代化的生产条件,是具有竞争力的光缆屏蔽复合带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铜塑复合带、不锈钢带、热印色带、铝箔麦拉带、不锈钢微丝等。

4、锂电池材料行业概况
随着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产品国产替代趋势日益清晰,结合发行人对锂电池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竞争的审慎判断,发行人锂电池材料业务未来会聚焦于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产品。关于预镀镍钢基带产品行业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行性分析/(二)年产 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

(四)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民用电加热器业务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
2021年《“十四五”智 能制造发展规 划》发改委等 8 部委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 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以“鼎新” 带动“革故”,提高质量、效率效益,减少资源能源消 耗,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我国 制造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2021年《六部门关于加 快培育发展制造 业优质企业的指 导意见》发改委等 8 部委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大力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推广 应用,提高企业软件化水平。依托优质企业组建创新联 合体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加大基础零 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 艺、高端仪器设备、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等领域关键核 心技术、产品、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推动国家重大科 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优质企业开放,建设生产 应用示范平台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2019年《关于推动先进 制造业和现代服 务业深度融合发 展的实施意见》发改委等 8 部委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 计、采购、制造、销售、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 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
2017年《“十三五”先 进制造技术领域 科技创新专项规 划》科技部指出亟需加强制造基础能力方面的科技创新,制造业基 础技术研究能力薄弱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制造业发展 的主要瓶颈,其中基础材料、关键基础零部件、电子元 器件、集成电路、传感器、控制系统、软件工具及平台 等众多领域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关键工艺研究 都没有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工艺装备、测试与实验装备、 标准化等共性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亟需科技攻关。
2015年《中国制造 2025》国务院加快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针对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 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原材料、基础零部 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 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加强可靠性设计、试 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 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等, 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 性、使用寿命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2、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
2021年《智能光伏产业 创新发展行动计 划( 2021-2025 年)》工信部、住房 和城乡建设 部、交通运输 部、农业农村 部、国家能源 局到 2025年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量产化转换效率显著提 升,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装备、材料、器件等配套 能力。随着 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与光伏产业加速融合,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智能运维、 智能调度等水平逐步提升。
2021年《2030年前碳 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提出了 10项重点任务,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 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转型、节能降碳、交通运 输等十大行动,其中与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相关的内容 主要包括:(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加快建设 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 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到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 容量达到 3000万千瓦以上;(2)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方 面,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采用直流供电、分布 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 (3)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方面,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 碳转型,到 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 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4)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 动方面,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等学科建设和 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强化新型电力系统、储能、动力电池等应用基础研究, 加快大容量储能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
2021年《关于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 见》中共中央、国 务院提出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等五个方面主要 目标,提出 10方面 31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并对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 发展提出了统领性要求,主要包括:(1)加快构建清洁 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方面,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 储能规模化应用,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 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等;(2)加快推进低碳交通 运输体系建设方面,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持续降低运输 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车船,积极引导低碳出行;(3)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 攻关和推广应用方面,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 等攻关,加强电化学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 化应用等。
2021年《关于鼓励可再 生能源发电企业 自建或购买调峰 能力增加并网规 模的通知》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 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在电网企 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 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引导市场主体 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 并网以外的规模初期按照功率 15%的挂钩比例(时长 4 小时以上)配建调峰能力,按照 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 配建的优先并网。
2021年《关于 2021年 风电、光伏发电 项目建设有关事 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 2025年非化石 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
2019年《关于公布 2019年第一批 风电、光伏发电 平价上网项目的 通知》发改委显示全国共有 16个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风、光平价上 网项目名单,其中光伏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为 14.78GW。
3、光通信材料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
2021年《“十四五” 信息通信行业 发展规划》工信部明确提出,到 2025年,实现(1)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保 持国际先进水平;(2)数据与算力设施服务能力显著增 强;(3)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突破;(4)数字 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5)行业治理和用户权益保障能 力实现跃升;(6)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7)绿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
2020年《工业互联网 创新发展行动 计划(2021-2023 年)》工信部支持工业企业建设 5G全连接工厂,推动 5G应用从外围 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加快典型场景推广。探 索 5G专网建设及运营模式,规划 5G工业互联网专用频 率,开展工业 5G专网试点。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 5G网络化改造、应用孵化、测试验证等服务。
2019年《“5G+工业互 联网”512工程 推进方案》工信部加快工业级 5G芯片和模组、网关,以及工业多接入边缘 计算的等通信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促进 5G技术与可编 程逻辑控制器、分布式控制系统等工业控制系统的融合 创新,培育“5G+工业互联网”特色产业。
2017年《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 于组织实施 2018年新一代 信息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的通 知》发改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 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 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有效支撑网络强国、数字 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
4、锂电池材料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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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30年前碳 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提出了 10项重点任务,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 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转型、节能降碳、交通运输 等十大行动,其中与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相关的内容主要 包括:(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加快建设新型 电力系统,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 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 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到 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 达到 3000万千瓦以上;(2)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方面,加 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 “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3)交通 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方面,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到 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 达到 40%左右;(4)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方面,鼓励 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 一批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强化新型电力系 统、储能、动力电池等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大容量储能等 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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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提出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等五个方面主要 目标,提出 10方面 31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碳达峰、碳中 和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并对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发展 提出了统领性要求,主要包括:(1)加快构建清洁低碳 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方面,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 模化应用,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 电力装机发展机制等;(2)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建设方面,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 化碳排放强度,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积极引 导低碳出行;(3)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 用方面,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等攻关,加强电 化学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等。
2021年《关于鼓励可 再生能源发电 企业自建或购 买调峰能力增 加并网规模的 通知》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 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在电网企业承 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自 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 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超过电网企业保障性并网以外的 规模初期按照功率 15%的挂钩比例(时长 4小时以上)配 建调峰能力,按照 20%以上挂钩比例进行配建的优先并 网。
2021年《关于加快推 动新型储能发 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到 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 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 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 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 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 3,000万千瓦以 上。
2021年《关于加快建 立健全绿色低 碳循环发展经 济体系的指导 意见》国务院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强调推进工业绿色升 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 绿色环保产业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落 实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 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同时强调构建 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 系等。
2021年《关于修改<乘 用车企业平均 燃料消耗量与 新能源汽车积 分并行管理办 法>的决定》工信部、财 政部、商务 部、海关总 署、国家市 场监督管 理总局明确 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14% 16%、18%;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 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 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 50% 的比例向后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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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关于统筹和 加强应对气候 变化与生态环 境保护相关工 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 部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碳达峰专项 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 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碳达峰目标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 案。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和基 础能力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上线交易, 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推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向全 国碳市场过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 放。
2020年《关于进一步 完善新能源汽 车推广应用财 政补贴政策的 通知》财政部、工 信部、科技 部、发改委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 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在 2020年基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 电动化,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年基础上退 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 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2020年《新能源汽车 产业发展规划 ( 2021-2035 年)》国务院到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 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0%左右。
2020年《关于制定国 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 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的建议》中共中央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 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 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 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 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 2030年前碳排放达 峰行动方案。
2020年《关于新能源 汽车免征车辆 购置税有关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工 信部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对购置的新能 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 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 电池汽车。
(五)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民用电加热器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诉求。2020年 9月 22日,中国领导人在第 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上述表态显示了我国领导人及政府推动节能减排的决心,未来我国必然大力加强节能减排的力度,节能减排相关行业也必然获得快速发展。

电加热由于具有节能优势,逐步替代传统的燃烧加热的态势已越来越明显,在大力鼓励节能减排的政策背景下,其发展将面临十分有利的政策环境。

随着消费者的节能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新能源产品、节能家电、环保的电动汽车等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民用电加热器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2、新能源设备制造业发展趋势
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方向。全球能源的转型为太阳能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由于光伏发电技术革新不断涌现、光伏产品成本持续降低,光伏发电成为各国重要的能源结构改革方向,包括中国、印度、美国、欧盟主要国家和沙特等能源大国纷纷宣布了大规模的新能源规划。

2021年 10月 21日,发改委等九部委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积极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基于 2025年国内非石化能源比例达到 20%以及 2030年 25%比例测算,预计未来可再生能源比例大幅提高,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有望达到 55-60GW。关于光伏装机容量的规划,是“十四五”规划对光伏产业最直接的影响。这些举措充分表明国家从简单限制转为积极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帮助光伏企业在未来市场更好发展。

3、光通信材料行业发展趋势
2019年,光通信行业光缆需求增速放缓,光线光缆整体出现产能过剩情形。但自 2020年以来,随着中央政治局会议加快 5G建设相关要求提出,结合国内实际行业发展需要,国内三大运营商纷纷将资本开支转向 5G建设。5G建设工作的竞争是光通信基础设施的竞争,5G及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加速,拉动了光通信基础设施的需求。

从 CRU的预测数据来看,到 2022年,全球及中国光缆需求量将分别达到5.3亿芯公里和 2.61亿芯公里。表明未来光通信行业市场需求大,将带动产业链加速布局。

4、锂电池材料行业发展趋势
关于锂电池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行性分析/(二)年产 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

四、主要产品及业务模式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经过多年的持续开拓,发行人已形成民用电加热器(含家用电器元器件及新能源汽车元器件)、新能源装备制造、光通信材料及锂电池材料等主要业务板块并行,重点发展新能源产品的业务格局。

1、民用电加热器
(1)空调用电加热器,发行人家用电器元器件中的主导产品,其销售收入占家用电器元器件销售收入的比例较大,主要品种包括 PTC电加热器、电加热管及组件、除霜电加热器、电加热带(线)、风道式辅助电加热器、电热丝加热器等,主要用于空调的辅助加热。

(2)厨卫家电用加热器,主要产品包括咖啡机(壶)用电加热器、洗衣机用电加热器、电烤箱用电加热器、蒸汽熨斗用电加热器、洗碗机用电加热器、热水器用电加热器等,主要用于厨卫家电的加热。

(3)新能源汽车用电加热器,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汽车用 PTC电加热器、电动大巴用暖风机、集成控制水暖 PTC电加热器等,用于新能源汽车的车厢加热、电池组加热、除霜除雾加热、座椅加热等。

2、新能源装备
(1)多晶硅冷氢化辐射式电加热器,主要用于多晶硅冷氢化生产过程中的加热,属于多晶硅生产的关键设备之一。

(2)多晶硅还原炉,是多晶硅生产过程中的核心设备,该产品于 2017年正式投放市场,已应用于国内多家主流多晶硅生产企业,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3)化工压力容器,是压力容器的细分行业,主要用于化工行业生产、存储、运输过程中的重要设备。

3、光通信材料及锂电池材料
光通信材料主要产品为光缆专用钢(铝)塑复合材料,用于光缆、电缆的复合钢(铝)塑带。

锂电池材料主要产品为电池钢基带、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等产品。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变化情况
发行人自创立以来一直从事高性能电加热器及其控制系统的自主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发展成为电加热行业技术先进、规模领先、品种齐全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发行人一方面在电加热器领域占据国内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收购江苏九天,发行人主营业务增加光通信材料及锂电池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在发行人的内部生产管理中,由东方电热负责民用电加热器(家用电器元器件及新能源汽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东方瑞吉及镇江东方负责新能源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江苏九天及东方九天负责光通信材料及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现行的质量体系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采购流程,依据销售计划与生产计划,按实际需求及供应趋势分析制定采购方案。

公司制定供应商目录,对主要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用目录管理。要成为公司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公司现行的质量体系要求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资质评审,通过收集市场信息及现场考察方式的筛选后才能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至少有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方式,根据订单情况安排生产。公司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以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下设部门按照精干、高效、权责明确的原则进行机构设置,建立严密的生产体制和组织管理机构,有效地保证生产的实施。

(1)民用电加热器业务
民用电加热器方面,公司一般每年年初都会与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比亚迪、江淮等主要客户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客户在要货时会向公司发出订货单,说明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等要求(如所需产品为新产品,则先进行产品方案沟通,确定产品方案后再发出订货单),然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安排生产、检验、发货。

(2)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大部分新能源装备产品需要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开发和生产,产品性能要求较高,属于非标准件产品,只能进行单件或小批量生产。

新能源装备的生产,一般在公司和客户签订订单后,由相关部门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研发,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生产、检验、发货。

(3)光通信材料业务及锂电池材料业务
对于光通信材料及锂电池材料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量确定生产计划。由于交货期短,对需求量大的品种公司采用留足一定库存的柔性生产模式,在分析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年度与月度生产计划。公司整个生产流程涉及采供部、生产计划部、技术中心和设备部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分工与配合:采供部负责原材料订单确认与原材料入库、出库;生产计划部负责安排生产计划、生产和成品出货,生产过程的后期主要包含两个相对独立的环节——通信光缆专用钢铝塑复合带生产和锂电池材料产品生产,分别对应两个独立的生产车间;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工艺确认;设备部负责设备使用状态确认与维护。

3、销售模式
公司所有产品均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直销模式与订单式生产模式形成配套,可以减少与用户沟通的中间环节,及时、客观地了解市场动态;同时直销模式也有利于客户资源管理、技术交流、订单执行、协助安装调试、货款回笼等。销售部门负责建立销售渠道、与下游客户之间的日常沟通与关系维护,主管销售的负责人对接重点客户的采购负责人,主管技术的负责人与客户进行技术对接、规格确认等。

(1)民用电加热器业务
公司与主要客户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比亚迪、江淮等均签订有年度供货框架协议,各大客户定期举行订单招投标,公司中标后按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供货,一般情况下客户会提前 10天左右下订单。

(2)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客户组织的招投标获得合同,签订合同后依据客户要求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客户的产品需求进行分析,确定整体设计方案和产品开发方案,并按合同组织生产、发货及售后服务等。

(3)光通信材料业务及锂电池材料业务
一般按季度招投标,然后按中标数量供货。产品主要面向大型光纤光缆厂及锂电池冲壳厂商,客户需求多样化,因此采取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门采取主动营销策略,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收集行业和市场信息,紧密跟踪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及时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直接与客户接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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