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领先100ETF (159973):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7:17:18 中财网
原标题:民企领先100ETF :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9月06日
送出日期:2022年09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ET F基金代码159973
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7月16日上市交易所及 上市日期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08月 09日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 
戴家伟2019年08月05日2008年12月22日 
马佳2022年09月06日2010年08月16日 
其他场内简称:民企领先100ETF  
注:戴家伟于2014-2015年任职于平安信托有限公司。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国 证民企领先100指数。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 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 形除外。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
 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 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 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 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追求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 表现。 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 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股票长期停牌;(4)其他合 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3%。当跟踪偏离度和年化跟踪误差超过上述目标范围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 归因分析模型找出跟踪误差的来源,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 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详见《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2 号)》的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最新情况可能不同。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7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50%的标准收取佣金。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20%
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0.03%
其他费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1、对于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当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指数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时,指数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及流动性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honyfunds.com][客服电话:4009208800]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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