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603132):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6:42:45 中财网
原标题:金徽股份: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9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1%。本次股份质押后,亚特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06,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2.02%,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1%。

? 亚特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铭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铭国际”)、徽县奥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亚实业”)以及自然人股东李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28%。本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亚特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 445,700,000股,占亚特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总股本的 58.22%,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7%。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8日收到亚特投资的通知,亚特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31,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以下简称“兰州银行”);8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6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以上分别办理了相关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本次质押 股数是否为限 售股是否补 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质押融资 资金用途
亚特投资31,000,000是,限售 流通股2022年 9月 6日2025年 9月 6日兰州银行6.26%3.17%补充流动 资金
亚特投资80,000,000是,限售 流通股2022年 9月 5日2029年 9月 30日工商银行16.16%8.18%补充流动 资金
亚特投资60,000,000是,限售 流通股2022年 9月 5日2029年 9月 5日建设银行12.12%6.13%补充流动 资金
合计-171,000,000-----34.55%17.48%-
2、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本次质押后累 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 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 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亚特投资495,000,00050.61%235,000,000406,000,00082.02%41.51%406,000,000089,000,0000
奥亚实业65,600,0006.71%39,700,00039,700,00060.52%4.06%39,700,000025,900,0000
中铭国际200,000,00020.45%000000200,000,0000
李雄5,000,0000.51%0000005,000,0000
合计765,600,00078.28%274,700,000445,700,00058.22%45.57%445,700,0000319,900,0000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亚特投资未来半年及一年内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未来半年内存在到期 的质押股份情况未来一年内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亚特投资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融资余额(人民币元)
  35,000,0007.07%3.58%260,000,000.00
亚特投资还款来源主要为其自筹资金等,亚特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亚特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务正常,银行授信正常。本次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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