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002025):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2-30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电器”)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9)。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江南”)持有航天电器股份178,666,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7%),航天江南计划在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0%的股份,即9,053,245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上述公告披露后的6个月内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航天江南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航天江南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航天电器股份3,849,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航天江南本次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㈠ 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2009年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持有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㈡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㈢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航天江南本次减持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2005年航天电器股权分置改革时 ,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现企业名称变更为“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持有航天电器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航天电器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航天江南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的转移。 5.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航天江南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航天江南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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