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300403):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17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2年 6月 9日至 2022年 12月 8日,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6,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 公司于 2022年 7月 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石华山先生在 2021年 12月 22日至 2022年 6月 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042,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 2022年 9月 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石华山先生在 2022年 7月 1日至 2022年 9月 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597,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获悉截至 2022年 9月 8日,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自 2022年 3月 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 2022年 9月 8日,石华山先生与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为 1.4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石华山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石华山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4、截至本公告日,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石华山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石华山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9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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