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股份(30033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64,466,1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1%)的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219,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科技”)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新邦科技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协议受让方式所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 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邦科技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新邦科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新邦科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