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00069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4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公司股份54,78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95%)的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在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698,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股东名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兰州太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78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5%。 兰州太华系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与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股东通过公开拍卖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兰州太华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698,100股,占公司持股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00%。若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6个月内。 6、价格区间: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次交易(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完成后三年内,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实际控制人朱全祖将不转让亚太实业控制权。 (2)兰州太华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股份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兰州太华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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