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002194):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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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9月09日 18:41: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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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武汉凡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2-049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
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17.1646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9日收到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战略”)及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价值”)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 8月 12日至 2022年 9月 8日期间,由于大宗交易减持、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自最近一次披露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2022年 7月 9日】以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累计减少超过 1%。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17.1646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最近一次披露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2022年 7月 9日】以来股东股份减少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
例(%) | 备注 |
华业战略 | 大宗交易 | 2022年 8月 12日 | 10.89 | 150 | 0.2203 | 根据相关规定,华
业战略、华业价值
大宗交易不存在
需要预先披露减
持计划的情况。 |
华业价值 | 大宗交易 | 2022年 8月 12日 | 10.89 | 150 | 0.2203 | |
华业战略 | 大宗交易 | 2022年 9月 7日 | 10.29 | 200 | 0.2937 | |
华业战略 | 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 2022年 9月 8日 | / | 0 | 0.0089 | 公司完成 2019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
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行
权事项后,公司股
本增加导致华业
战略、华业价值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
华业价值 | 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 2022年 9月 8日 | / | 0 | 0.0100 | |
华业战略 | 大宗交易 | 2022年 9月 8日 | 9.90 | 175.95 | 0.2574 | 根据相关规定,华
业战略大宗交易
不存在需要预先
披露减持计划的
情况。 |
合计 | 675.95 | 1.0106 | | | | |
其中:华业战略减少小计 | 525.95 | 0.7803 | | | | |
华业价值减少小计 | 150 | 0.2303 | | | | |
注:1、减持股份来源: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分别于 2018年 11月 6日、2019年 2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9)。
2、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 2022年 9月 8日上市流通,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68,099.5306万股增加至 68,344.3306万股。2022年 8月12日、9月 7日减持比例以当时总股本 68,099.5306万股为基数计算,2022年 9月 8日减持比例以现时总股本 68,344.3306万股为基数计算。
3、自最近一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2022年 4月 8日)至 2022年 9月 8日,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4.0001%。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平潭华业战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平潭华业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住所 | 信息披露义务人①: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层 511室-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②: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层 511室-142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 8月 12日至 2022年 9月 8日 | | | |
股票简称 | 武汉凡谷 | 股票代码 | 002194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华业战略) | 525.95 | 0.7803(其中减持比例 0.7714,
被动稀释比例 0.0089) | | |
A 股(华业价值) | 150 | 0.2303(其中减持比例 0.2203,
被动稀释比例 0.0100) | | |
合 计 | 675.95 | 1.0106(其中减持比例 0.9917,
被动稀释比例 0.018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上市公司完成 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
项后上市公司股本增加引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华业战略 | 2,046.4842 | 3.0051 | 1,520.5342 | 2.2248 |
华业价值 | 2,046.6304 | 3.0054 | 1,896.6304 | 2.7751 |
合计持有股份 | 4,093.1146 | 6.0105 | 3,417.1646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4,093.1146 | 6.0105 | 3,417.1646 | 4.9999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0 | 0 | 0 | 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1)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情况外,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未作出过其他有关股份锁
定的承诺或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2)根据相关规定,华业战略、华业价值 2022年 8月 12日、9
月 7日、9月 8日的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
况。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
6.备查文件 | |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华业战略、华业价值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417.1646万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华业战略、华业价值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华业战略、华业价值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华业战略、华业价值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四、备查文件
1、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告知函》;
2、华业战略及华业价值共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