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455,000股(窗口期不减持),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49,510,030股的4.99%。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 2022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琛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 9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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