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年 9月 9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于 2022年 9月 8日至 2022年 9月 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2,809,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证监许可〔2020〕1005号核准,2021年 4月 26日本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增发 154,263,874股,导致兵团建工集团持股比例由发行前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4.97%,被动稀释至 47.96%,详见本公司 2021年 5月 2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证监许可〔2020〕1005号核准,本公司向兵团建工集团发行 1,080,000 张定向可转换债券,简称为“北新定转”,代码为 “124015”;向特定投资者发行1,500,000张定向可转换债券,简称为“北新定 02”,代码为“124021”。 2022年 6月 24日,“北新定转”及“北新定 02”全部转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 59,369,655股,转股股份来源均为新增股份;转股完成后兵团建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47.96%稀释为 47.35%,详见本公司 2022年 6月 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2年 9月 8日至 9月 9日,兵团建工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2,809,744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47.35%减少至 46.34%。 2、兵团建工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9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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