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000615):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段亚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水泰融”)、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万通”)、段亚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京汉控股与建水泰融、合力万通、段亚娟减持合计不超过 15,62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 2022年 9月 14日收到了京汉控股与建水泰融、合力万通、段亚娟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 9月 14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督促股东在减持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京汉控股、建水泰融、合力万通、段亚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京汉控股与建水泰融、合力万通、段亚娟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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