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430685):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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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7:26:2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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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芝生物: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Scientz Biotechnology Co.,Ltd.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木槿路 65号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
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
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46号天风证券大厦20层)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 发行股数 | 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19.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
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332.85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行
的股票数量为 2,551.85万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元 |
| 定价方式 |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
| 每股发行价格 | 15.00元/股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2年 9月 20日 |
| 发行后总股本 | 8,878.00万股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2年 9月 16日 |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8,878.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9,210.85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
以下事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模、产品线种类等方面与赛默飞世尔、丹纳赫、伯
乐等国际知名科学实验仪器仪表厂商存在一定差距。上述国际知名科学实验仪器
仪表厂商近年来利用技术、资金优势不断向国内市场渗透,通过在中国本土建立
研发与生产中心、投资并购国内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产品研发和
制造成本,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由于近年来我国产业政策扶持和旺盛的下
游市场需求驱动,国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部分中低端产品面临其他国产品牌价
格竞争的风险增大,可能会出现产品市场被抢占、产品毛利率下滑的不利情况。
2019年至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1.33%、67.85%、68.36%,
报告期内较为平稳。如果竞争对手投入更多的研发资源、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采
取更为激进的定价策略,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降低,价格与毛利率出现下降的
风险,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开拓风险 |
|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了生物样品处理,分子生物学与药物研究以及实验室自动
化与通用设备等领域,最终客户包括下游生物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政府
事业单位等,最终用户较为分散。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应用领域较为细分,使用周
期较长等特点,同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采购受到财政预算的制
约,因此上述客户对同一类产品的复购周期相对较长。另外,目前分析仪器行业
中外国优势企业仍具备技术优势并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公司需不断提升产品技术
水平及服务能力以进一步开拓市场。
若公司新产品研发进度无法及时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在新领域及新客
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公司的预期效果、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和贸易商客户的合作关
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财政预算安排出现重大
变动、产品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无法满足客户要求,都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包括压缩机、真空泵、电机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分别为 74.59%、72.78%
和 75.79%。原材料价格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不可避免会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
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及时通过
工艺技术改进降低成本或适当提高产品价格,或原材料供应紧俏,公司不能及时
进行替代采购或自主生产,则会降低公司毛利率水平、影响产品生产进度,进而
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研发中心建设、技
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等项目。由于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完成到募集资金到
位、项目实施完成的周期较长,这期间上述各项因素均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而导
致上述项目无法顺利建成投产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建成投产、是否能够实现预期效益,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产生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并涉及较大的研发投入,可
能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
|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1.33%、67.85%和 68.36%。在收入
方面,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存在下滑的可能;在成本方面,若原材
料价格或人力成本持续上涨,将增加公司产品的成本投入;在产品结构方面,公
司产品种类较多,且不同种类、不同型号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不能
保持技术优势、维持产品价格并降低成本,或未来低毛利产品收入占比上升,则
毛利率可能出现大幅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贸易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销售时存在采用贸易商模式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通过贸易商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7,401.05万元、8,210.99万元和 8,848.40万元,
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88%、57.74%和 52.95%。公司与贸易
商相互独立,贸易商经营计划系根据自身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自主认定,一般在
其获取终端客户订单后向公司等仪器生产厂家进行采购。公司对于贸易商销售一
般采取款到发货模式,信用政策稳健。由于公司不能完全控制贸易商的推广服务
行为,若贸易商出现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使公司品牌及
声誉受损,甚至使公司面临遭受调查、处罚等风险,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年 12月 31日。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
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结构总体稳定,资产总额为 25,153.49万
元,较上年末增加 7.14%,负债总额为 4,812.2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2.78%;公
司 2022年 1-6月营业收入为 8,608.79万元,同比上升 23.03%,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774.70万元,同比增长 14.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07.53万元,同比上升 4.31%。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审
阅。
(二)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以及公司执行的 |
| 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
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
目录
声明................................................................................................................................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8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概览 ............................................................................................................ 1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93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91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0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2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65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3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84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93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403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普通名词释义 | | |
| 发行人、公司、新芝生物 | 指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 本次发行上市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全国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国家卫健委、卫生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药监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国家质检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甬经信 | 指 |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 《公司章程》 | 指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办
券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行人律师、通力律所 | 指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立信所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招股说明书 | 指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
| 杭州分公司 | 指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与创新杭州分公司 |
| 蒂艾斯 | 指 | 宁波蒂艾斯科技有限公司 |
| 新芝药检 | 指 | 宁波新芝药检科技有限公司 |
| 聚呈信息 | 指 | 杭州聚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新芝杭州 | 指 | 新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 新芝冻干 | 指 | 宁波新芝冻干设备有限公司 |
| 药明康德体系公司 | 指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 |
| 上海泰坦体系公司 | 指 |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 东南仪诚体系公司 | 指 | 天津东南仪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夫妇控制的其他
公司 |
| 北京三花制冷设备有限责
任公司 | 指 | 北京三花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公司 |
| 英芮诚生化体系公司 | 指 | 苏州英芮诚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2020年、2021年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专业名词释义 | | |
| ABC管理 | 指 | ABC分类库存控制法,通过对同一类问题或项目进行排
序,从而有区别地确定管理方式的一种分析方法 |
| ARM技术 | 指 | Advanced RISC Machine,即运用进阶精简指令集微处理器
的嵌入式技术 |
| CAGR | 指 | 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即复合年均增长率 |
| dB | 指 | 声学单位分贝 |
| DNA、RNA | 指 | 脱氧核糖核酸、核糖核酸 |
| DSP技术 | 指 | Digital Signal Process,即数字信号处理技术 |
| ERP管理系统 | 指 |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即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 |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 IPD体系 | 指 | 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即集成产品研发体系 |
| IVD | 指 | In-Vitro Diagnostics,即体外诊断 |
| kPa、mPa | 指 | 压力单位千帕斯卡、兆帕斯卡 |
| OA协同系统 | 指 | 自动化办公协同系统 |
| PCR | 指 |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即聚合酶链式反应 |
| PID控制 | 指 | Portion-Integral-Derivative,比例积分微分控制,一种常见
工程控制算法 |
| rpm | 指 | Revolution per minute,转速单位,即转/分钟 |
| 比浊法 | 指 | 一种通过测量透过悬浮质点介质的光强度来确定悬浮物
质浓度的方法 |
| 磁珠法 | 指 | 一种利用纳米磁性微球进行核酸提取的方法 |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732123663R | |
| 证券简称 | 新芝生物 | 证券代码 | 430685 |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01年 11月 21日 | |
| 注册资本 | 66,590,000元 | 法定代表人 | 周芳 |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木槿路 65号 | |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木槿路 65号 | | | |
| 控股股东 | 周芳 | 实际控制人 | 周芳、肖长锦、
朱佳军、肖艺 | |
| 主办券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挂牌日期 | 2014年 4月 9日 | |
| 证监会行业分类 | 制造业(C) | | 仪器仪表制造业(C40) |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 | 仪器仪表制造
业(C40) | 通用仪器仪表
制造业(C401) | 实验分析仪器
制造业(C4014) |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芳持有发行人股份 21,767,200股,持股比例
32.69%,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周芳、肖长锦、朱佳军、肖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发行人股份 42,685,300股,持股比例合计 64.1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204195901******,
女,1959年 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5年 1月至 1976年 9月,
任宁波市鄞县布政晨光小学代课老师;1976年 9月至 1987年 11月,任宁波金
星乐器厂团支书;1987年 11月至 1989年 2月,任宁波华侨精密仪器厂技术科
长;1989年 2月至 2011年 3月,任宁波新芝科器研究所所长;2001年 11月至
今,任新芝生物董事长,持股比例 32.69%。
肖长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204195503******,
男,1955年 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1979年 8月至 1989年 2月, |
| 任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调查队综合技术室工程师;1989年 2月至 2001年 11月,
任宁波新芝科器研究所技术总监;2001年 11月至今任新芝生物董事,持股比例
为 21.75%。
朱佳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582198404******,
男,1984年 4月出生,毕业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金融硕士专业。2008年 10月至
2011年 5月,任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科长;2011年 5月至 2016年
10月,任新芝生物品质部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20年 12月,任新芝生物董事
兼总经理;2020年 12月至今,任新芝生物董事、副总经理,持股比例为 7.02%。
肖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30203198407******,
女,1984年 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8年 4月至 2009年 11月,任宁波豪雅
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 11月至 2016年 12月,任新芝生物外贸部经理、
董事会秘书;2017年 1月至 2020年 10月,任宁波易中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董事长;2020年 11月至 2022年 3月,任宁波易中禾药用植物研究院
有限公司市场负责人;2022年 4月至今,任新芝生物董事长助理,持股比例为
2.64%。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为生命科学研究与产业化领域用户提供科学实验仪器、设
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核心围绕生物样品处理、分子生物学与药物研究、实验
室自动化与通用设备三大类产品开展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业务活动。发行
人产品应用广泛,可拓展至生物医药、医疗卫生、IVD、生物安全、食品安全、
疾病预防与控制、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及新材料研究等诸多领域。经过多年技术
积累和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知名的生命科学仪器厂商。
作为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
具备持续科技创新能力,已经掌握了功率超声驱动技术、多场景高精度复杂温控
技术、高速运动控制技术、液体流路自动控制技术、生物大分子提取技术等关键
技术,部分关键技术和产品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例如,SCIENTZ-950E超声波 |
| 细胞粉碎机在 2021年通过甬经信“新技术新产品”鉴定验收,鉴定结论为:产
品的技术水平和加工能力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该产品还荣获了宁波市
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产品的认定,以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
厅“浙江制造精品”的认定。此外,根据《中国科学报》报道,公司研制的高压
气体基因枪“一举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空白”,并荣获浙江省
科技进步二等奖。2019年公司参与攻关的“植物源生物活性物质高效提取分离
技术装备及产业化项目”荣获了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公司曾经承担国家卫生部重大科研项目,是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
程中心、科学仪器产业化基地、宁波企业工程(技术)中心。2021年,公司入
选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同年被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
定为“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已获授权的专利技术 62项,其中发明专利
15项,实用新型专利 41项,外观设计专利 6项。
目前,公司在全国各地建有 30个办事处,办事处配备销售工程师和售后工
程师,可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加快公司新产品的推广速度。 |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1年12月31
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
| 资产总计(元) | 234,768,189.49 | 206,669,085.38 | 173,673,180.65 |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185,270,740.68 | 151,526,460.01 | 132,515,841.3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
益(元) | 163,577,514.61 | 133,393,141.33 | 119,876,624.48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2.92% | 28.12% | 22.25% |
| 营业收入(元) | 168,157,801.62 | 143,299,085.16 | 120,720,742.78 |
| 毛利率(%) | 68.27% | 67.70% | 71.23% |
| 净利润(元) | 57,324,046.36 | 44,978,302.64 | 39,636,118.0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 | 48,412,472.30 | 36,772,534.92 | 34,040,064.5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44,207,607.87 | 32,834,439.57 | 31,880,331.1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99% | 28.99% | 30.5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
益率(%) | 30.12% | 25.88% | 28.6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55 | 0.5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3 | 0.55 | 0.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50,581,456.97 | 54,819,301.56 | 34,745,080.34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7.45% | 8.80% | 8.67% |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2022年 4月 1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 5月 6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次发行已于 2022年 8月 11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并
于 2022年 9月 2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24号文同意注册。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元 |
| 发行股数 | 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219.00万股(未考虑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选择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
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332.85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551.85万股 |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4.99%(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7.70%(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
| 定价方式 | 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
价格 |
| 每股发行价格 | 15.00元/股 |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22.59 |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30.12 |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5.39 |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2.89 |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2.78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9 |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32.99% |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10.52% |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杭州兼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拿特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宁波润宁雏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潍坊市国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稳泰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
求且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43.80万股,占超额
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0.00%,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
|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 |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
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为 33,285.00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
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8,277.75万元 |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83.27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26.99万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3,601.73万元(未考虑超额配
售选择权的情况下);3,950.76万元(若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承销保荐费:2,700.48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
择权的情况下),3,049.03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
2、审计验资费:693.40万元;
3、律师费:181.13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23.5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3.14万元(未考虑超额配
售选择权的情况下),3.6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
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本次发行费
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可
能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余额包销 |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不适用 |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不适用 |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30.12,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31.25;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2.89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2.73倍;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50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48元/股;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19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5.50元/股;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1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10.52%,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9.55%。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 机构全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 注册日期 | 1995年 10月 25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017814402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 联系电话 | 010-60837150 |
| 传真 | 010-60833083 |
| 项目负责人 | - |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李嵩、安楠 |
| 项目组成员 | 王伶、季轶凡、王浩君 |
(二) 律师事务所
| 机构全称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韩炯 |
| 注册日期 | 1998年 9月 24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310000425168319B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
| 联系电话 | 021-31358666 |
| 传真 | 021-31358600 |
| 经办律师 | 陈鹏、徐青、纪宇轩 |
(三) 会计师事务所
| 机构全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杨志国 |
| 注册日期 | 2011年 1月 24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1568093764U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
| 联系电话 | 021-63391166 |
| 传真 | 021-63392558 |
| 经办会计师 | 张建新、孟捷、覃剑锋 |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 机构全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周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金阳大厦 5层 |
| 联系电话 | 010-58598980 |
| 传真 | 010-58598977 |
(六) 收款银行
| 户名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
| 账号 | 7116810187000000121 |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 1、联席主承销商
机构全称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磊
注册日期 2000年 3月 29日
91420100711894442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号天风证券
注册地址
大厦 20层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号天风大厦 2号楼 21层
027-87618867
联系电话
传真 027-87618863
项目经办人 李统超、南舒宇、杨家宇
2、券商会计师
机构全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平修 | | |
| | 机构全称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余磊 |
| | 注册日期 | 2000年 3月 29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711894442U |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号天风证券
大厦 20层 |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号天风大厦 2号楼 21层 |
| | 联系电话 | 027-87618867 |
| | 传真 | 027-87618863 |
| | 项目经办人 | 李统超、南舒宇、杨家宇 |
| | | |
| | 机构全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钟平修 |
| | 注册日期 | 2013年 10月 16日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080624795B | |
| | 注册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 88号 1
幢 1单元 31层 3101、3102号 | |
| | 办公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锦路 88号 1
幢 1单元 31层 3101、3102号 | |
| | 联系电话 | 028-83227092 | |
| | 传真 | 028-83227087 | |
| | 券商会计师团队成员 | 陈嘉元、付天洋 | |
| | | | |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 生命科学仪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产业,
具体涉及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生命科学、声学、计算机技术、分析化学、材料
化学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新产品和技术的推出和研发具有时间周期长、投入成
本高等特点。公司注重自主研发,成立了独立的研发部门,拥有经验丰富的研发
团队,具有较强的持续研发能力。
(一)产品创新
公司产品创新以满足用户应用需求为出发点,不断进行产品的开发,并根据
客户新应用需求进行产品线的拓展。发行人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组合和
一站式解决方案,并提供完备的产品技术支持;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十分注重
产品的扩展性、系列产品零部件的通用性,软件的兼容性,实现了功能的模块化
和技术的平台化,为后续产品研发提供有效的支持,可快速实现系统搭建。
(二)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公司组建了一支具备自主创新
研发能力的技术团队,核心成员毕业于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宁波大学和北
京化工大学等知名高校,涉及生物、化学、机械、电子等学科,仪器开发经验丰
富,学科背景交叉融合,创新能力强。同时,公司构建了市场驱动型的关键技术 |
| 创新研发体系,积极攻关行业难点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比如功率超声驱动技术、
多场景高精度复杂温控技术和瞬时放电控制技术等。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先进性具体见“第五节业务与技术”之“四 发行
人关键资源要素”之“(一)公司核心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具有明显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基于公司的核心技术,公
司研发了多通道超声波细胞粉碎机、非接触式超声波细胞粉碎机、超声波 DNA
打断仪、高压气体基因枪、微生物曲线生长仪等多款创新类产品,体现了公司的
技术创新性。
(三)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在产品和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2021年,公
司以超声波系列产品被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
范企业”,并入选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强大的创新能力
有力推动了公司产品性能提升和各类创新型产品推出,因此公司具备明显的创新
特征。 |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 根据《上市规则》第 2.1.3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
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二)市值不低于 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1亿元,且最近一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市值不低于 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
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
(四)市值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 5,000万元。
前款所称预计市值是指以发行人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 |
| 公司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选择第一项标准:“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
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
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发行人预计本次发行之后的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83.44万元和 4,420.76万元,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8.99%和 32.99%,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第 2.1.3条第一项标准的要求。 |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
资项目与现有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
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募集 备案批文 环保批复文件
总投资
资金
生命科学仪器产业 2204-330294-04-0
1 24,365.05 24,365.05
不适用
1-509181
化建设项目
《关于宁波高新区新
芝生物研发中心建设
2204-330294-04-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702.61 10,702.6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923314
的批复意见》(甬高新
环建[2022]12号)
技术服务和营销网
2204-330294-04-0
3 6,019.30 6,019.30 不适用
1-439058
络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
合计 44,086.96 44,086.96 -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投项目完成了备案程序,备案机关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环评工作目前已处于公示阶段,截至目前, | | | | | | |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拟投入
募集
资金 | 备案批文 | 环保批复文件 |
| | 1 | 生命科学仪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 | 24,365.05 | 24,365.05 | 2204-330294-04-0
1-509181 | 不适用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702.61 | 10,702.61 | 2204-330294-04-0
1-923314 | 《关于宁波高新区新
芝生物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意见》(甬高新
环建[2022]12号) |
| | 3 | 技术服务和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 | 6,019.30 | 6,019.30 | 2204-330294-04-0
1-439058 | 不适用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合计 | 44,086.96 | 44,086.96 | - | - | |
| | | | | | | |
本次募投项目尚需履行的程序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
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高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出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部分的情
况,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
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
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有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
节募集资金运用”。
十三、 其他事项
公司无其他披露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及做出投资决定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其他信
息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模、产品线种类等方面与赛默飞世尔、丹纳赫、伯
乐等国际知名科学实验仪器仪表厂商存在一定差距。上述国际知名科学实验仪器
仪表厂商近年来利用技术、资金优势不断向国内市场渗透,通过在中国本土建立
研发与生产中心、投资并购国内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产品研发和
制造成本,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由于近年来我国产业政策扶持和旺盛的下
游市场需求驱动,国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部分中低端产品面临其他国产品牌价
格竞争的风险增大,可能会出现产品市场被抢占、产品毛利率下滑的不利情况。
2019年至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1.33%、67.85%、68.36%,
报告期内较为平稳。如果竞争对手投入更多的研发资源、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采
取更为激进的定价策略,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降低,价格与毛利率出现下降的
风险,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了生物样品处理,分子生物学与药物研究以及实验室自动
化与通用设备等领域,最终客户包括下游生物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政府
事业单位等,最终用户较为分散。公司主要产品具有应用领域较为细分,使用周
期较长等特点,同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采购受到财政预算的制
约,因此上述客户对同一类产品的复购周期相对较长。另外,目前分析仪器行业
中外国优势企业仍具备技术优势并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公司需不断提升产品技术
水平及服务能力以进一步开拓市场。
若公司新产品研发进度无法及时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在新领域及新客
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公司的预期效果、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和贸易商客户的合作关 |
| 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财政预算安排出现重大
变动、产品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无法满足客户要求,都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
务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
(三)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生命科学仪器行业对专业人才和技术需求日益增长,
行业内人才竞争愈加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不
能持续地完善对研发人员的激励,会面临无法招募到或者挽留住优秀技术人才的
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四)“新冠疫情”带来的风险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向国内的扩散,2022年国内多个省市爆发了新
的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可能会阶段
性受到新冠疫情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原材料价格可能出现上涨,供应运输时间
加长、运输成本有所增加,产品生产进度有所延后。销售方面,公司下游最终用
户主要集中在上海、深圳和北京在内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新冠疫
情可能造成订单推迟以及订单履行延迟、回款不及时等风险。鉴于目前疫情在全
球范围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疫情的变化可能会对国内外防控形势和公司的生产
销售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1.33%、67.85%和 68.36%。在收入
方面,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存在下滑的可能;在成本方面,若原材
料价格或人力成本持续上涨,将增加公司产品的成本投入;在产品结构方面,公
司产品种类较多,且不同种类、不同型号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不能
保持技术优势、维持产品价格并降低成本,或未来低毛利产品收入占比上升,则
毛利率可能出现大幅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贸易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销售时存在采用贸易商模式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通过贸易商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7,401.05万元、8,210.99万元和 8,848.40万元, |
| 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88%、57.74%和 52.95%。公司与贸易
商相互独立,贸易商经营计划系根据自身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自主认定,一般在
其获取终端客户订单后向公司等仪器生产厂家进行采购。公司对于贸易商销售一
般采取款到发货模式,信用政策稳健。由于公司不能完全控制贸易商的推广服务
行为,若贸易商出现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使公司品牌及
声誉受损,甚至使公司面临遭受调查、处罚等风险,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包括压缩机、真空泵、电机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分别为 74.59%、72.78%
和 75.79%。原材料价格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不可避免会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
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及时通过
工艺技术改进降低成本或适当提高产品价格,或原材料供应紧俏,公司不能及时
进行替代采购或自主生产,则会降低公司毛利率水平、影响产品生产进度,进而
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33100151,有效期三年。公司子公司新芝冻干于 2019年 11月 27日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3100227,有效期三年。公司与新芝冻
干均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
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公司、子公司宁波
冻干适用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若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对
企业的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为企业纳税税率带来不确定性,让企业承
受额外的税收负担。
三、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研发中心建设、技 |
| 术服务和营销网络建设等项目。由于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完成到募集资金到
位、项目实施完成的周期较长,这期间上述各项因素均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而导
致上述项目无法顺利建成投产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建成投产、是否能够实现预期效益,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产生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并涉及较大的研发投入,可
能对公司短期内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生命科学仪器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
公司的分子生物学与药物研究类仪器、生物样品处理仪器以及实验室自动化与通
用设备的产能将相对公司现有产能显著增加。若未来出现公司无法保持产品技术
水平、市场需求出现下降、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等情况,募投项目达产后将面临新
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生命科学仪器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开发涉及精密机械、计
算机技术、分析化学、自动化技术、材料化学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本次募投拟
攻克制造技术难点,优化制造工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体系,需要公司保持技
术实力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
公司重视研发活动并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如果公
司出现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成果、关键研发岗位出现人才大量流失、核心技术
泄密、研发投入不足等情况,则可能影响公司技术水平,对募投项目的开展造成
不利影响。
(四)市场拓展风险
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生命科学仪器行业起步较晚,在研发技术、产品质量
等方面存在差距,特别是在精密仪器等高精尖领域,国外厂商占据了较高的市场
份额。近年来,在产业政策的扶持、旺盛的市场需求等因素的驱动下,实验分析
仪器市场快速发展,参与企业数量逐步增加,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若未来
出现市场需求下降、竞争持续加剧、公司产品技术革新较慢等情况,本次募投项
目生产的产品将可能出现客户购买意愿降低、市场拓展受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 |
|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收入增长不达预期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研究,但仍存在因项目实施过程
中出现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完成,或者导致募投项目无法产
生预期效益的可能,进而使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长不及预期、资产折旧摊销支出
增加,导致业绩大幅下滑。
(六)土地无法取得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取得土地事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
日,公司用地申请已获宁波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并与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和信息
化局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土地取得及使用计划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公司将在履行招拍挂等必要程序后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若未来发生相关政策调
整等不利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进而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达产时间及产品销售情况,对公司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四、股权高度集中、实际控制人高度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芳、肖长锦、朱佳军、肖艺在本次发行前合计持有发行
人 64.10%的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较高。周芳女士作为公司的创立
者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长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对发行人的生产决策具有重大影
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
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所引致的相
关风险。
五、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一)项规
定的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
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
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公司的预计
市值建立在公开市场投资者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场估值水平基础上。若公司
启动发行时二级市场整体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场估值水平出现大幅下滑,或公司 |
| 发行前出现经营业绩出现下滑、重大项目研发失败等情况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
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第(一)项规定的
市值和盈利指标要求,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六、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提高。
由于募投项目实现预期利润尚需一定时间,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
资产收益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
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
报。
七、股票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公司股票价格将
受到公司业绩、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市场流动性情况、国家与行业政
策和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方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产生损
失。建议投资者综合考虑上述各类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
断。 |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全称 | NINGBO SCIENTZ BIO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代码 | 430685 |
| 证券简称 | 新芝生物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732123663R |
| 注册资本 | 66,590,000元 |
| 法定代表人 | 周芳 |
| 成立日期 | 2001年 11月 21日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木槿路 65号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木槿路 65号 |
| 邮政编码 | 315010 |
| 电话号码 | 0574-88350060 |
| 传真号码 | 0574-88350060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cientz.com |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曾丽娟 |
| 投资者联系电话 | 0574-88350060 |
| 经营范围 | 第一类医疗器械、实验分析仪器、工业自动化控
制系统装置、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保健食品
的开发、研究;流体管道超声波阻、除垢装置的
研发、生产、销售;超声波油水分离装置的研发、
生产、销售;服装、服饰、工艺品的制造、加工、
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 |
| 主营业务 | 生命科学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生物样品处理仪器、分子生物学与药物研究仪器、
实验室自动化与通用设备 |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 1、挂牌日期
2014年 3月 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关
于同意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416号),新芝生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股票于 2014年 4月 9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新芝
生物,证券代码 430685,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 |
| 2、目前所属层级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发布 2020年第一批市场层级
定期调整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440号)及《2020年第一批定期调
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正式名单》(股转系统公告[2020]440号附件 1),公司由基
础层调为创新层。公司自 2020年 5月 25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为创新层企
业。 |
(二)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2013年 9月 28日,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
督导协议书》,约定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主办
券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
2015年 5月 5日,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宁
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
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书》,并于同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
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
书>》,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主办券商。上述变更主办券商的相
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021年 12月 16日,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宁
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
书>的协议书》,并于同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宁波新
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变
更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于当
日生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12月 29日起成为公司的主办券商。
报告期内,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2021年 1月 25日,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变更后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021年 5月 24日,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022年 5月 19日,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机构。
(四)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2014年 4月 9日,公司股票获准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转让方式
为协议转让。
2015年 9月 8日,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申请经全国股
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5年 9月 10日起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
式。
2018年 11月 22日,公司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申请经全
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8年 11月 26日起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五)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一次发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8年 9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 | 《关于
《关于
等议案
时股东
拟向 36
2.00元/
万元,
公司股
公 | 东大会授权
署宁波新芝
并提交公司 2
会审议通过
激励对象定
。发行完毕
司总股本为
66名。
本次发行对 | 司董事会
物科技股
018年第四
《宁波新芝
向发行不超
,实际发
,659万股
及认购数 | 权办理公司定向
有限公司附生效
临时股东大会审
物科技股份有限
560万股(含 56
股票 557万股,
本次股票发行新
如下: | 行股票相关事
件的限制性股份
。公司于 2018
公司股票发行方
0万股),发行价
集资金总额为
股东 18名,发 | 的议案》
认购协议
第四次临
》等议案
为人民币
民币 1,114
完成后,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身份 | 认购数量(万股) | 认购金额(万元) | 认购方式 | |
| | 1 | 肖长锦 | 董事 | 100 | 200 | 现金认购 | |
| | 2 | 朱佳军 | 董事、高管 | 100 | 200 | 现金认购 | |
| | 3 | 朱云国 | 董事、高管 | 55 | 110 | 现金认购 | |
| | 4 | 蔡丽珍 | 董事、高管 | 50 | 100 | 现金认购 | |
| | 5 | 曾丽娟 | 董事、高管 | 20 | 40 | 现金认购 | |
| | 6 | 杨树伟 | 监事 | 21 | 42 | 现金认购 | |
| | 7 | 曾华刚 | 核心员工 | 15 | 30 | 现金认购 | |
| | 8 | 余波 | 核心员工 | 18 | 36 | 现金认购 | |
| | 9 | 常伟 | 核心员工 | 12 | 24 | 现金认购 | |
| | 10 | 路涛 | 核心员工 | 12 | 24 | 现金认购 | |
| | 11 | 周俊 | 核心员工 | 13 | 26 | 现金认购 | |
| | 12 | 汪祖康 | 监事 | 10 | 20 | 现金认购 | |
| | 13 | 任笑笑 | 核心员工 | 15 | 30 | 现金认购 | |
| | 14 | 丁超 | 核心员工 | 3 | 6 | 现金认购 | |
| | 15 | 马先茂 | 核心员工 | 3 | 6 | 现金认购 | |
| | 16 | 李红科 | 核心员工 | 3 | 6 | 现金认购 | |
| | 17 | 章光明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18 | 毛伟 | 高管 | 10 | 20 | 现金认购 | |
| | 19 | 胡春莲 | 监事 | 10 | 20 | 现金认购 | |
| | 20 | 陈华 | 董事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21 | 邹从娣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22 | 张文华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23 | 方普华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24 | 敖凤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25 | 刘缵辉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26 | 陈红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27 | 付增启 | 核心员工 | 7 | 14 | 现金认购 | |
| | 28 | 王洪亮 | 核心员工 | 7 | 14 | 现金认购 | |
| | 29 | 张剑波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30 | 刘文虎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31 | 许文凌 | 核心员工 | 3 | 6 | 现金认购 | |
| | 32 | 占剑新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33 | 陈德良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34 | 祝凯丰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35 | 孙建伟 | 核心员工 | 5 | 10 | 现金认购 | |
| | 合计 | 557 | 1,114 | - | | | |
| | 公司
份有限公
日起,公
此次
(特殊普
此次 | 2019年 1月 22日取得全国股转
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
此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
票发行金额 1,114万元人民币
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
向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 | 公司出具的《关
统函【2019】2
业股份转让系统
经全部到账,
18]508号《验
情况如下: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
1号),2019年 3月 11
挂牌并公开转让。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 | |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
| | 1 | 周芳 | 25,339,500 | 38.05% | | | |
| | 2 | 肖长锦 | 14,486,500 | 21.75% | | | |
| | 3 | 朱佳军 | 2,952,200 | 4.43% | | | |
| | 4 | 朱学军 | 2,723,600 | 4.09% | | | |
| | 5 | 北京天星昆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694,600 | 4.05% | | | |
| | 6 | 蔡丽珍 | 1,850,000 | 2.78% | | | |
| | 7 | 朱云国 | 1,765,000 | 2.65% | | | |
| | 8 | 肖艺 | 1,755,000 | 2.64% | | | |
| | 9 | 钟文明 | 1,500,000 | 2.25% | | | |
| | 10 | 邱军军 | 810,000 | 1.21% | | | |
| | | | | | | | |
(六)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