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7:32:29 中财网
原标题:胜蓝股份: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大田胜之蓝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持股 5%以上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持有本公司股份 7,982,5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5.3610%)的股东大田胜之蓝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贵州胜之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胜之蓝”)计划自本公告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212,5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8143%)。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6月 14日、2022年 7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胜之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股东胜之蓝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东胜之蓝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胜之蓝集中竞价2022年 6月 2日23.0050,0000.0334%
 集中竞价2022年 6月 17日24.10150,2000.1005%
 集中竞价2022年 6月 24日25.00100,0000.0669%
 集中竞价2022年 7月 20日24.1020,0000.0134%
 集中竞价2022年 7月 21日24.12187,5000.1254%
 集中竞价2022年 7月 28日25.66550,1000.3680%
 集中竞价2022年 9月 13日18.6120,0000.0134%
 集中竞价2022年 9月 14日18.4526,9000.0180%
 合计--1,104,7000.7389%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
胜之蓝合计持有股份7,474,8004.99997%6,877,8004.60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4,8000.4714%107,8000.0721%
 有限售条件股份6,770,0004.5285%6,770,0004.52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胜之蓝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股东胜之蓝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股东胜之蓝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胜之蓝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股东胜之蓝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胜之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胜之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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