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安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丰”)持有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759,1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珠海安丰持有公司 6,713,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安丰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可能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9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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