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一路 1号 1栋 201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2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2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 2 三、特别风险提示 .............................................................................................. 5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9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 9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 9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1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14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5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 17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1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3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23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 ........................................................ 2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2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29 二、其他事项 .................................................................................................... 29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 31 —、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31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 31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 31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3 一、股份锁定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33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37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42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43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45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45 七、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 47 八、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 48 九、其他承诺事项 ............................................................................................ 52 十、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意见 ............................................................................................................ 58 特别提示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邦科技”、“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2年 9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为 51.72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捷邦科技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2年 9月 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9.24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2年 9月 1日(T-4日),发行人 A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1年扣非前/后 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由于安洁科技、恒铭达、飞荣达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差异较大,不具备参考意义,因此在计算过程中作为极端值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 51.7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3.7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1日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9.24倍,超出幅度为 49.4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7.42倍,超出幅度 16.78%,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在行业地位、核心技术、客户资源、成长潜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1)行业地位方面,在苹果公司公布的 2018财年和 2020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中,发行人均位于名单之列,品牌知名度较高;(2)核心技术方面,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拥有授权专利 102项,其中发明专利 16项,在行业中处于相对领先地位;(3)客户资源方面,发行人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苹果、谷歌、SONOS等知名终端品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具有丰富优质的客户基础;(4)成长潜力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金额分别60,741.05万元、85,663.15万元和 100,123.2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8.39%。 发行人也向新材料领域延伸,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碳纳米管产品,销售金额已呈现快速增长。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3,613.20万元,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尚需一定时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192,82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5,967,26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对苹果终端品牌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比亚迪等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再由其集成组装后销售给苹果、谷歌、亚马逊和 SONOS等终端品牌厂商。 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01%、81.03%和 77.63%,其中对第一大客户富士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5%、39.52%和 37.17%,客户集中度较高。 在未来的经营中,若公司未能通过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的持续性考核,或者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未能通过终端品牌厂商的持续性考核,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加大了对其他同类供应商的采购而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在市场竞争中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则主要客户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对公司的采购金额可能会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从终端品牌厂商来看,公司大部分产品应用于苹果的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产品,产品中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7.95%、81.27%和 79.65%,下游品牌厂商集中度高,对苹果终端品牌存在重大依赖,但该依赖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苹果制定了《Apple 供应商行为准则》和《Apple 供应商责任标准》,对供应商的业务经营提出了诸多要求和规范,苹果要求其供应商按照准则和标准中的原则和要求经营业务,并遵循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苹果每年度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若苹果在现场检查中认为发行人存在严重违反其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行为,则苹果可能取消发行人的供应商资格,此外,如果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生产服务能力等不能持续满足苹果的要求,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的合作关系,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展其他新的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71%、29.56%和 27.46%,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近年来,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产品整体功能及结构设计也趋于稳定。 公司主要终端品牌客户不断加强供应链管理,通常每季度要求功能件和结构件厂商对上季度的料号进行重新报价,通过降低采购价格等方式加强成本管控,从而影响了上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等配套产品供应商的盈利能力。同时,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加剧也会进一步挤压公司产品毛利率。此外,公司毛利率水平还受产品结构及生命周期、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流程、汇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若公司不能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良率并降低生产成本或者影响毛利率的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三)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行业集中度及公司竞争能力的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较快增长。但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行业竞争、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公司竞争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若影响公司发展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出现大幅下滑。 (四)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呈持续下滑趋势。公司对富士康销售的产品以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为主,主要应用于最终试验装配和组装环节。由于近年来苹果平板电脑内部结构变动不大,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多以沿用为主,受降价等因素影响,毛利率逐步下降。若未来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仍以沿用为主且未能有效降低平板电脑领域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的收入占比,在公司未能有效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良率水平等方式明显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公司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可能面临持续下滑的风险。 (五)芯片供应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不及时的风险 受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自然灾害和投资不足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全球芯片供应紧张,甚至出现短缺情形。芯片供应紧缺已经蔓延到消费电子领域,但相对于汽车行业来说,平板电脑、个人电脑和其他消费电子等行业受到的影响较小。若未来全球疫情进一步蔓延或未得到有效控制,芯片供应紧缺的影响可能会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扩大或加剧,导致平板电脑、个人电脑和其他消费电子行业的芯片供应存在短缺、交期产生一定的延迟或导致芯片价格的进一步上涨,影响终端产品的出货量或者导致终端产品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的销量或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85%、73.14%和73.00%,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单/双面胶、五金、保护膜、石墨、泡棉、导电胶、离型膜等。如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相应提高产品价格转嫁成本,或者供应商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公司生产安排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22%、89.99%和 84.78%,外销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受美元等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不断波动的影响,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105.94万元、2,654.27万元和 1,011.1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比例分别为-1.22%、32.40%和10.73%。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收入、汇兑损益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未来外币兑人民币的结算汇率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8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创业板上市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31号)。 公司 A股股本为 72,192,828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15,967,268股于 2022年 9月 21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捷邦科技”,证券代码为“301326”。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 9月 21日 (三)股票简称:捷邦科技 (四)股票代码:30132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2,192,828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8,1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5,967,268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6,225,560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中信建投股管家捷邦科技 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1,243,194股,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 8,869,806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889,53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91%,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3%。 (十二)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人选择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第 2.1.2条“(一)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的市值及财务指标申请上市。 发行人 2020年度和 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981.06万元和 8,543.39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的财务指标。因此,公司满足上述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2、法定代表人:辛云峰 3、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 6月 28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20年 9月 22日 4、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5,409.2828万元 5、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一路 1号 1栋 201室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加工电子产品精密结构功能件、塑胶件;研发、生产、销售电磁屏蔽材料及其器件、吸波材料及其器件、导热料及其器件、绝缘材料及其器件、金属冲压产品及组件;研发、生产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产品辅助件;模切产品、泡棉制品、塑胶件、标签、电子零配件批发;磁性材料销售;模具制作与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与销售;研发、销售、修理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物基材料、电子专用材料、金属材料;研发、制造、销售:高精密电阻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绝缘制品、光电子器件、纳米材料、磁性材料、导热材料、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设计开发:纳米材料,能源材料和复合材料,生产检测设备;研发、产销:电子产品及其配件、自动化设备、金属产品及其配件、五金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涉及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动产及不动产租赁、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此外也从事碳纳米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8、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 9、联系电话:0769-81238603 10、传真号码:0769-81238600 1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jpond.com.cn 13、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14、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统龙 15、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联系电话:0769-8123860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捷邦控股 45%、47%和 8%股权,三人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捷邦控股 100%股权。 本次发行后,捷邦控股持有公司 55.41%的股权。此外,殷冠明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捷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发行后,捷邦投资持有公司 6.60%的股权,辛云峰亦直接持有公司 0.44%的股权。本次发行后,三人合计控制公司 62.44%的表决权。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共同经营、决策并发挥重要作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实际控制,且于 2020年 9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分别于 2021年 7月和 2022年 4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辛云峰先生:1973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身份证号码为 222401197305******。1996年 7月至 1997年 5月,就职于深圳华泰电子厂;1998年 2月至 1999年 12月,就职于深圳市泰明电子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0年 1月至 2001年 12月,待业,筹办企业;2002年 1月至 2007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友事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任销售副总经理;2007年 6月创立了捷邦有限,捷邦有限创立后至 2020年 9月,历任捷邦有限监事、董事长等职务;2020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杨巍先生:1976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就读于北大汇丰商学院 EMBA研修班,身份证号码为 360421197607******。1998年 9月至 2002年 12月,就职于惠州麦科特玛骐摩托车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2年 12月至 2009年 9月,就职于东莞市易创电子有限公司,历任销售负责人、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 10月至 2020年 9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20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殷冠明先生:1975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结业,身份证号码为 362123197508******。2000年 3月至 2014年 7月,就职于日东电工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历任销售代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2014至 8月至 2020年 9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 9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人、总经理等职务;2009年 10月至 2020年 9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总经理、董事等职务;2020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殷冠明先生:1975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结业,身份证号码为 362123197508******。2000年 3月至 2014年 7月,就职于日东电工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历任销售代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2014至 8月至 2020年 9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 9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捷邦投资就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君成投资、共青城捷邦就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潘昕就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外,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也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4,092,828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为 18,100,000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总股本为 72,192,828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7%。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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