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00069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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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7:52: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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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亚太实业: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2-04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住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19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9日 | | |
股票简称 | 亚太实业 | 股票代码 | 000691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060,000 | 1.26 | |
合 计 | 4,060,000 | 1.2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名
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兰州亚
太矿业
集团有
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2,177,295 | 9.95 | 32,177,295 | 9.95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32,177,295 | 9.95 | 32,177,295 | 9.95 |
| 有限售
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兰州太
华投资
控股有
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54,783,700 | 16.95 | 50,723,700 | 15.69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54,783,700 | 16.95 | 50,723,700 | 15.69 |
| 有限售
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86,960,995 | 26.90 | 82,900,995 | 25.64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86,960,995 | 26.90 | 82,900,995 | 25.64 |
| 有限售
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2年9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
司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因
自身经营需要,计划在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9,698,1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预披露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预披露公告披露之
日后的6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情况与
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
完毕。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施。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
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