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中标项目签订合同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17:50:3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辰股份: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南方电网公司 2022年配网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签订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4,28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晔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滨河路 17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电力生产、供应、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工业的勘测设计、施工(仅限管理使用)、修造管理服务、试验研究、教育培训、与其他产业的横向联合及多种经营活动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铁合金、硅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种进口商品除外)、发电厂、输变电工程的国产主机及主要辅机主要装置性材料的监造。电力器材。)
2、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胡帆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 2号
经营范围: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力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零售;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电工器材零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电力供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3、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61,40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汤寿泉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4020号电力调度通信大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深圳电网,经营相关的输配电业务;参与投资、规划、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及相关服务,负责电力交易和调度;调试、修理、检测及试验电力设备、电力物资器材;充电设施设计、建设、安装、运营、租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检测与维护保养;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电力教育和业务培训;经南方电网公司批准,依法经营的其它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充电设施生产(生产执照另行申报)。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销售总额分别为 5,986.71万元、10,313.49万元、16,587.34万元,占各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7%、5.02%、6.56%。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型央企,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南方电网公司 2022年配网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框架招标)(绝缘架空导线)
1、合同签订地点:贵州
2、买方: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合同标的:绝缘架空导线
4、合同范围:
4.1供应量:卖方根据本协议所供应设备的预估需求量 27,317,890.82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叁拾壹万柒仟捌佰玖拾元捌角贰分),实际供应量的上限不得超过该协议供应量的 15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下限不得低于该协议供应量的 8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最终数值以相关《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累计值为准。因本标的发生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供应量发生变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4.2 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3-04-30止。

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符合《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变更有效期:
(1)有效期届满时:
A.卖方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80%的,终止框架协议。

B.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卖方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有效期未满时:
A.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150%的;终止该品类本轮框架协议。

B.卖方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150%时,立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C.卖方分配金额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中标预估金额(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中标预估金额-分配金额,下同)按照本标的其他中标人的中标比例分配给其他中标人。

D.卖方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 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不再执行。

4.3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按具体项目《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的要求确定。

5、合同价格与支付
5.1 合同单价详见《供货一览表》,合同总价由《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5.2 各订单合同的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次支付。每个订单合同的支付比例由具体《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6、卖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7、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二)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南方电网公司 2022年配网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框架招标)(10k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
1、合同签订地点:广州
2、买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3、合同标的:10kV 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
4、合同范围:
4.1供应量:卖方根据本协议所供应设备的预估需求量 198,323,195.00元,实际供应量的上限不得超过该协议供应量的 15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下限不得低于该协议供应量的 8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最终数值以相关《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累计值为准。因本标的发生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供应量发生变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4.2 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3-04-30止。

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符合《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变更有效期:
(1)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下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项约定执行:①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②有效期延长 1年,在延长期内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该下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有效期未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上限的,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4.3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按具体项目《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的要求确定。

5、合同价格与支付
5.1 合同单价详见《供货一览表》,合同总价由《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5.2 各订单合同的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次支付。每个订单合同的支付比例由具体《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6、卖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7、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三)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南方电网公司 2022年配网材料第一批框架招标项目框架招标)(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
1、合同签订地点:深圳
2、买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
4、合同范围:
4.1供应量:卖方根据本协议所供应设备的预估需求量 54,917,006.64元(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玖拾壹万柒仟零陆元陆角肆分),实际供应量的上限不得超过该协议供应量的 15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下限不得低于该协议供应量的 80%(按招标文件规定)。实际供应量的最终数值以相关《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约定供应量的累计值为准。因本标的发生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供应量发生变化,招标文件有约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4.2 本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 2023-04-30止。

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符合《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否则,按以下原则变更有效期:
(1)有效期届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未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下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项约定执行:①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②有效期延长 1年,在延长期内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该下限之时,框架协议至此自动终止;延长期届满仍未达到该下限的,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有效期未满时,卖方实际供应量达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上限的,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4.3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按具体项目《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的要求确定。

5、合同价格与支付
5.1 合同单价详见《供货一览表》,合同总价由《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5.2 各订单合同的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次支付。每个订单合同的支付比例由具体《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确定。

6、卖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7、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签署合同的总金额 280,558,092.46元,约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11.09%。若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公司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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