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00271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2-06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双侠女士计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65,71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5%;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管哲女士计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0,21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于2022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对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2022年9月21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双侠女士、管哲女士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详见如下表格: 1、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李双侠女士和管哲女士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李双侠女士和管哲女士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报备文件 李双侠女士、管哲女士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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