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00248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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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8:27: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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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塔食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杨君敏先生的通知。因其个人资金需要,杨君敏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减持了1855万股、535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43%;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万
股) | 减持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
杨君敏 | 大宗交易 | 2022.9.22 | 6.58 | 1855 | 1.50% |
| 大宗交易 | 2022.9.23 | 6.30 | 535 | 0.43% |
合计 | 2390 | 1.93% | | | |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杨君敏 | | |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 |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 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3日 | | | |
股票简称 | 双塔食品 | 股票代码 | 002481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A 股 | 2390.00 | 1.93% | | | |
合 计 | 2390.00 | 1.93%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杨君敏 | 合计持有
股份 | 175,060,633 | 14.14 | 151,160,633 | 12.21 |
|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 | 43,765,158 | 3.53 | 19,865,158 | 1.60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131,295,475 | 10.60 | 131,295,475 | 10.6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 | | | | |
| 行进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
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
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和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2、杨君敏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需要预披露;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