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9:11:20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电热: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二零二二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6,489,859股
2、发行价格:6.4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97,999,996.19元
4、募集资金净额:293,873,217.18元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46,489,85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 9月 28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 2022年 9月 28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股权分布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新增股份上市安排 ....................................................................................... 1
三、限售期安排 ................................................................................................... 1
四、股权分布情况 ...............................................................................................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方式 ................................................................................................... 7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7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 7 (四)发行过程 ................................................................................................... 8
(五)发行数量 ................................................................................................. 11
(六)发行价格 ................................................................................................. 12
(七)发行时间 ................................................................................................. 12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2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12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十一)股份登记情况 ..................................................................................... 13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3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7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1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1 (三)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1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2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 2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25 (二)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25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2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6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6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7
九、备查文件 ............................................................................................................. 27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 市公司、发行人、 东方电热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东方电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发行对象、认购对 象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马涛、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UBS AG、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耿悦、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俞祝军、魏巍、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上 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认购邀请书》《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 3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及 2019 年 12月 31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东方投行、保 荐机构(主承销 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保荐协议》《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A股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等,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njiang Dongfang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18698874L
注册资本:1,441,216,681元人民币(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41,216,681股)
法定代表人:谭伟
成立日期:2000年 2月 2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09年 8月 31日
上市时间:2011年 5月 18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电热
股票代码:300217
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号
邮政编码:212132
电话号码:0511-88988598
传真号码:0511-88988060
互联网网址:www.dongfang-heater.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电加热元件、电加热管(器)、PTC电加热器、铝箔加热器、化霜加热器、防爆加热器、电加热带(线)、电伴热带及电加热材料、电热电器、电加热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和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发行人主要从事家用电器元器件、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元器件、光通信材料、锂电池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 5月 17日,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022年 5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 8月 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
2022年 8月 16日,发行人本次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由深交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41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在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年 8月 1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2年 9月 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7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1、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 8月 1日至2022年 8月 4日(申购报价日)上午 9:00前,公司和东方投行向符合条件的 219名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上述 219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具体为:截至 2022年 7月 20日发行人前 20名股东 17家(不包括公司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9名、基金公司 95家、证券公司 47家、保险机构 25家。

《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本次发行选择发行对象、认购程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股数分配的具体程序和规则等相关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包括认购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公司最终确认的获配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相关内容。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报价时间(2022年 8月 4日上午 9:00至 12:00),东方投行共收到 24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其中:15名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8名投资者系公募基金、1名投资者系 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以上 24名投资者均为有效申购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效 报价
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9150,000,000-
2胡炬盛6.0210,000,000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1220,000,000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625,000,000-
5邱丕云5.6610,000,000
6俞祝军6.5310,000,000
  6.3320,000,000  
7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6.4510,000,000
8刘志戎6.0212,000,000
9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0614,800,000-
10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7111,000,000-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1410,000,000-
  6.6831,200,000  
  6.00105,700,000  
12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6410,000,000
  6.4315,000,000  
13马涛7.0611,000,000
14UBS AG6.9112,000,000-
  6.3045,000,000  
15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6105,000,000-
16魏巍6.5230,000,000
序 号认购对象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元)是否缴纳 保证金是否有效 报价
  6.0245,000,000  
  5.7260,000,000  
17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9号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6.2030,000,000
1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610,000,000
  6.3620,000,000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810,000,000
  5.6510,000,000  
20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9510,500,000-
2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7119,000,000-
  6.5548,500,000  
  6.4183,500,000  
22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6.3351,000,000
23耿悦6.7550,000,000
2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5.9510,000,000
  5.8510,000,000  
  5.7510,000,000  
本次发行由东方投行通过询价方式组织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41元/股,确认本次发行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为 24家。

经核查,上述 24名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申购金额符合《认购邀请书》的要求,需要缴纳申购保证金的投资者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因此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为 24家。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根据“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41元/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名,发行股数为 46,489,85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999,996.19元。获配投资者均为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8,89214,799,997.726个月
2马涛1,716,06810,999,995.886个月
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638,06510,499,996.656个月
4UBS AG1,872,07411,999,994.346个月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00,15624,999,999.966个月
6耿悦7,800,31249,999,999.92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67,39431,199,995.546个月
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60,0629,999,997.426个月
9俞祝军1,560,0629,999,997.426个月
10魏巍4,680,18729,999,998.676个月
11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1,560,0629,999,997.426个月
12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铂绅三十九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2,340,09314,999,996.136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86,43268,500,029.126个月
合计46,489,859297,999,996.19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的配售数量为 46,489,859股,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数量上限,未超过《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对应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未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6,489,859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上限,且发行数量超过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 52,743,362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29,8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5.65元/股)的 70%,不存在发行失败的情况。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2年 8月 2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41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 5.65元/股的113.45%),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七)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期首日为 2022年 8月 2日,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 2022年 9月 28日。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297,999,996.19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上限,且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999,996.19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126,779.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873,217.1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6,489,859.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47,383,358.18元。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2年 9月 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认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3134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年 9月 14日,东方投行已收到全体认购人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297,999,996.19元。全体认购人均以货币资金认购。

2022年 9月 15日,东方投行已将上述认购款扣除尚未支付的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2年 9月 16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 0010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年 9月 1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东方投行汇入的发行对象本次增加出资人民币 295,349,996.19元(已扣除尚未支付的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截至该报告出具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999,996.1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26,779.01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873,217.1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46,489,859.00元、资本公积 247,383,358.18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十一)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022年 9月 20日,公司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2046)。东方电热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 8层
主要办公地 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 8层
法定代表人窦玉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308,892股
限售期6个月
(2)马涛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
获配数量1,716,068股
限售期6个月
(3)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号 3幢 360室
主要办公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号陆家嘴金融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38,065股
限售期6个月
(4)UBS AG

注册地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公司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证 券投资业务 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
获配数量1,872,074股
限售期6个月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号 2608室
主要办公地 点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18号 260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900,156股
限售期6个月
(6)耿悦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普陀区四村***********
获配数量7,800,312股
限售期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主要办公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867,394股
限售期6个月
(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主要办公地 点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 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获配数量1,560,062股
限售期6个月
(9)俞祝军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获配数量1,560,062股
限售期6个月
(10)魏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科荟路************
获配数量4,680,187股
限售期6个月
(11)浙江来益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 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 3306室
主要办公地 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 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 3306室
法定代表人张国钧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560,062股
限售期6个月
(12)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号 3F-612
主要办公地 点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号 3F-612
执行事务合 伙人谢红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340,093股
限售期6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主要办公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楼 18楼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686,432股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及参与竞价的投资者不存在公司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投行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东方投行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东方投行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和东方投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条件;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2022年 9月 20日,公司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2046)。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证券代码:30021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年 9月 28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自 2022年 9月 28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全体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全体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性质及其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限售股数 (股)持股比 例
1谭荣生境内自然人186,895,486-12.97%
2谭伟境内自然人164,478,513125,769,35311.41%
3谭克境内自然人164,478,513125,769,35311.41%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24,979,256-1.73%
5科威特政府投资局境外法人18,571,480 1.29%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银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7,060,534-1.18%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 罗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6,499,480 1.14%
8张祥凤境内自然人14,089,525-0.98%
9UBS AG境外法人13,360,551-0.93%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 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2,752,300-0.88%
合计633,165,638251,538,70643.92%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限售股数 (股)持股比 例
1谭荣生境内自然人186,895,486-12.56%
2谭伟境内自然人164,478,513125,769,35311.06%
3谭克境内自然人164,478,513125,769,35311.06%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24,979,256-1.68%
5科威特政府投资局境外法人18,571,480-1.25%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启明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7,060,534-1.15%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限售股数 (股)持股比 例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 施罗德均衡成长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6,499,480-1.11%
8UBS AG境内自然人15,232,625-1.02%
9张祥凤境外法人14,089,525-0.95%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 等12,752,300-0.86%
合计635,037,712251,538,70642.6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发行,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类别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2022年 1-6月 /2022年 6月 30日2021年 1-12月 /2021年 12月 31 日2022年 1-6月 /2022年 6月 30 日2021年 1-12月 /2021年 12月 31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0160.13000.09840.1168
每股净资产(元/ 股)2.02321.94222.15762.0790
注:(1)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公司总股本加上本次发行新增股本之合计数(46,489,859股)计算;(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公司总股本加上本次发行新增股本之合计数(46,489,859股)计算。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增加 46,489,85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新增股数 (股)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份255,846,36417.75%46,489,859302,336,22320.32%
无限售条件股 份1,185,370,31782.25%-1,185,370,31779.68%
合计1,441,216,681100.00%-1,487,706,540100.00%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年 8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1,441,216,681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和谭克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86,895,486股、164,478,513股、164,478,513股股票,合计持有公司 515,852,512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9%。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87,706,540股,谭荣生先生、谭伟先生和谭克先生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变为 34.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仍超过 25%。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大华审字〔2020〕007255号”、“大华审字〔2021〕009005号”和“大华审字〔2022〕00885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2年 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6月 30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2019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计603,604.48533,442.00378,678.83357,083.25
负债合计311,078.24252,625.85173,212.34147,940.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291,593.08279,908.94203,985.90188,389.18
所有者权益合计292,526.25280,816.15205,466.49209,142.3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73,084.91278,728.96239,714.66223,408.70
营业成本137,782.94230,031.46202,982.68189,564.88
营业利润16,278.0814,962.0510,100.34-11,125.65
利润总额16,389.4218,813.206,605.60-10,885.28
净利润14,480.9716,801.975,730.16-11,627.6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1-6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09.69-6,546.242,789.696,45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55.56-29,193.13-5,529.80-23,598.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33.0649,133.424,360.492,908.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24.9713,323.011,483.90-14,224.94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2年 1-6月/ 2022年 6月 30日2021年度/ 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度/ 2020年 12月 31日2019年度/ 2019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1.581.741.761.86
速动比率1.101.261.361.34
资产负债率51.54%47.36%45.74%41.43%
利息保障倍数18.0312.365.05-5.39
毛利率20.40%17.47%15.32%15.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5%7.83%3.12%-4.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71%4.66%3.79%-5.69%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股)0.100.130.05-0.08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元/股)0.090.080.06-0.0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600.610.650.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5.044.955.255.18
存货周转率(次/年)2.122.623.112.5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20.090.01-0.11
每股净资产(元/股)2.021.941.601.48
注:1、2022年 1-6月指标主要依据半年度数据计算,并进行年化处理; 2、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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