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8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泮云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6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持有公司股份 608,1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28%)的董事、副总经理泮云萍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收到泮云萍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截至2022年9月23日,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止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泮云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