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2-075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1.9833%)。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公司于近日收到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将不再减持。截至本公告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40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上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相关股东拟减持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数量,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9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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