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301031):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2-097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监事贾钧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监事贾钧凯拟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3月19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股。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公司监事贾钧凯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公司监事贾钧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贾钧凯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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