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本人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现就招股说明书确认如下: 1、招股说明书中与本公司/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2、本公司/本人确认发行人在招股说书披露的发行人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承诺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公司/本人确认已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书面或口头信息。若所提供信息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承诺与发行人对接收信息的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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