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300411):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光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辞职后,陈光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光明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1年 6月 28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光明先生的辞职报告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截至本说明披露之日,陈光明先生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说明。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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