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2022-059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20:21:04 中财网
原标题:卓胜微:2022-059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2-059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持 股5%以上股东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在减持期间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7%)。持股 5%以上股东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投资”)在减持期间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汇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度告知函》。截至 2022年 9月 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6,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49%;持股 5%以上股东汇智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150,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50%。由于许志翰先生是汇智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汇智投资与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减持计划合计减持数量已过半,且其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占总 股本比例
许志翰集中竞价2022年 9月 5日至 2022年 9月 6日98.2674,6000.0140%
FENG CHENHUI (冯晨晖)集中竞价2022年 9月 5日至 2022年 9月 6日98.26111,9400.0210%
汇智投资集中竞价2022年 9月 5日至 2022年 9月 27日98.445,150,8660.9650%
合计----5,337,4061.0000% 
注① :许志翰、FENG CHENHUI(冯晨晖)为一致行动人。

注② :许志翰是汇智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且持有汇智投资73.57% 的份额。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许志翰合计持有股份36,373,0506.8147%36,298,4506.80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93,2621.7037%9,018,6621.6897%
 有限售条件股份27,279,7885.1110%27,279,7885.1110%
FENG CHENHUI (冯晨晖)合计持有股份41,991,4167.8673%41,879,4767.84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497,8551.9668%10,385,9151.9459%
 有限售条件股份31,493,5615.9005%31,493,5615.9005%
汇智投资合计持有股份68,288,95012.7943%63,138,08411.82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288,95012.7943%63,138,08411.82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合计146,653,41627.4763%141,316,01026.4763% 
注:许志翰、FENG CHENHUI(冯晨晖)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许志翰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3幢1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FENG CHENHUI(冯晨晖)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3幢11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无锡市蠡园开发区06-4地块写字楼(滴翠路100号)AB幢227-20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9月27日  
股票简称卓胜微股票代码300782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5,337,4061.00%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暨股份上市-0.02%(被动稀释) 
合 计5,337,4061.0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2022年3月14日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事项使得 总股本增加,导致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2%)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许志翰合计持有股份36,373,0506.8147%36,298,4506.80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93,2621.7037%9,018,6621.6897%
 有限售条件股份27,279,7885.1110%27,279,7885.1110%
FENG CHENHUI (冯晨晖)合计持有股份41,991,4167.8673%41,879,4767.84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497,8551.9668%10,385,9151.9459%
 有限售条件股份31,493,5615.9005%31,493,5615.9005%
汇智投资合计持有股份68,288,95012.7943%63,138,08411.82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8,288,95012.7943%63,138,08411.82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注:许志翰、FENG CHENHUI(冯晨晖)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 晨晖)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汇智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2-050)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2022年9月27日,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6,54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349%;持股5%以上股东汇智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5,150,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50%。由于许 志翰先生是汇智投资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汇 智投资与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减持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的1%。目前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 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述表格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汇智投资此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实际控制人许志翰先生、FENG CHENHUI(冯晨晖)先生、股东汇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度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9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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