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603507):振江股份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浩堂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 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5%,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务总监张小林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2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4%,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袁建军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朱晓秋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经理徐建华直接持有公司流通股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21%,全部为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刘浩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 2、张小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5%。 3、袁建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 4、朱晓秋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 5、徐建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 年 11月1日至 2023 年 5月 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刘浩堂、张小林、袁建军、朱晓秋、徐建华因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以上董监高人员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董监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公司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董监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董监高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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