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9:51:46 中财网
原标题:海能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6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54,482,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的180天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陈清州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陈清州先生于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9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945,1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清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12,900,8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丽敏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17,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陈清州先生和翁丽敏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30,500,8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1、股东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清州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9日  
股票简称海能达股票代码002583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
陈清州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9月5日至 2022年9月29日4.8615,623,6800.86%
 大宗交易2022年9月28日至 2022年9月29日4.1436,321,4932.00%
 合 计-4.3651,945,1732.86%
注:①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发、资本公积转增、增持。

②上表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自2021年9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陈清州先生持股比例从41.58%被动上升至42.12%;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陈清州先生累计股份减持51,945,173股,持股比例下降至39.25%。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 例(%)
陈清州合计持有股份764,846,05742.12%712,900,88439.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1,797,18910.01%129,852,0167.15%
 有限售条件股份583,048,86832.10%583,048,86832.1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不涉及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不涉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情况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止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自公司上市以来,陈清州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期限之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认购的34,563,246股海能达股票,也不由海能达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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