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进展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2-048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进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持股 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0530)(以下简称“冰山冷热”)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11月30日前,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于近日收到冰山冷热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2022年 9月 27日至 9月 29日,冰山冷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减持2,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冰山冷热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获悉冰山冷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将持有的不超过1,08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期限不超过182天,出借股份的所有权不会因开展该业务而发生转移。2022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实际出借480,000股。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出借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股份情况
1、冰山冷热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冰山冷热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冰山冷热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冰山冷热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4、冰山冷热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冰山冷热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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