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 (009490): 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港交所法定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及转换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止。自封闭期结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本次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1日,共计10个工作日。 本基金下一个封闭期为自2022年11月2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过往运作封闭期列示如下: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每个开放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为1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经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在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保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的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在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球基金”)、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证券”)的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为0.01元。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限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2)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3)养老金客户须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销售费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30日计算。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销售费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收取具体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费补差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0 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为准。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477;B类,基金代码:001478)、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798;C类,基金代码:001799)、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10)、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245;C类,基金代码:002246)、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31)、泰康安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528;C类,基金代码:002529)、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767)、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934;C类,基金代码:002935)、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986)、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078;C类,基金代码:006865)、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78)、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813)、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340)、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59)、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61;B类,基金代码:004862;C类,基金代码:004863)、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00;C类,基金代码:005111)、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14;C类,基金代码:005015)、泰康瑞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54)、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72)\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381;C类,基金代码:005382)、泰康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474;C类,基金代码:005475)、泰康颐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523;C类,基金代码:005524)、泰康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823;C类,基金代码:005824)、泰康弘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111)、泰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207;C类,基金代码:006208)、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04;C类,基金代码:006905)、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78;C类,基金代码:006979)、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145)、泰康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417;C类,基金代码:007418)、泰康润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836)、泰康瑞丰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700)、泰康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8926;C类,基金代码:008927)、泰康蓝筹优势一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40)、泰康招泰尊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285;C类,基金代码:009286)、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343;C类,基金代码:009344)、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448;C类,基金代码:009449)、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490)、泰康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596;C类,基金代码:009597)、泰康浩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081;C类,基金代码:010082)、泰康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536;C类,基金代码:010537)、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874;C类,基金代码:010875)、泰康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767;C类,基金代码:011768)、泰康安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8565;C类,基金代码:011012)、泰康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208;C类,基金代码:011209)、泰康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964;C类,基金代码:011965)、泰康鼎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292;C类,基金代码:012293)、泰康优势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294)、泰康研究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4416;C类,基金代码:014417)、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139;C类,基金代码:015140)、泰康中证新能源动力电池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416;C类,基金代码:015417)、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6053;C类,基金代码:016054)之间的转换。 适用于本基金转换转出至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653)、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80)、泰康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786;C类,基金代码:006787)、泰康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809;C类,基金代码:006810)、泰康沪港深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288;C类,基金代码:012289)。 上述适用基金范围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投资人申请转换的两只基金须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的、经基金管理人公告可以互相转换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③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F07、F08室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57697399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57697547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网上交易请登录:https://newtrade.tkfunds.com.cn/tkweb-web/login 注:“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暂未开通转换业务,上述直销业务办理渠道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6.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3其他与销售机构相关事项: 本基金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情况如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上述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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