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致权益变动暨解除部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致 权益变动暨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05,135,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1546%;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15,496,97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0.5366%,占公司总股本 的15.4666%。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和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和广汇 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实施了 自主换股,以及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 2019年 11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签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09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5.2亿 元,于2022年2月1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2月14日起 至2024年1月26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4亿元,于2022年3月2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3月24日起至 2024年3月8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期限为 900天,发行规模为 10.2 亿元,于2022年4月21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4月21日 起至2024年4月2日止。 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情况 (一)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其非公开发行2021年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第三期)的持有人于2022年8月15日 至10月18日期间实施了自主换股,且换股对应股份已自动解除质押。 本次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合计49,873,254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7596%。换股实施后,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 完成换股共计57,649,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80%。 (二)换股后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总股本的38.1546%。 三、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除上述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所对应股份自动解除质 押外,广汇集团分别将其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7,500,000 股和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50,000股的无限售流通股也 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61,623,25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4599%,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86%。广汇集团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015,496,979股,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的40.5366%,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66%。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工作。 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 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未来若有变动,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中财网
|